[摘要] 2018年末,我國住戶部門貸款余額47.9萬億元,住戶部門貸款余額占存款類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比例為35.1%;其中,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25.8萬億元,占住戶部門債務余額的比例為53.9%。
時代周報記者 王心昊
12月28日,央行針對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有關事宜進行了公告。
公告表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
其中,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
“公告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LPR的利率傳導效果。”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陳冀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強調,盡管LPR新機制已經推出,但是由于存量貸款的合同效應,使得近幾月來LPR回落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下行的成效并不顯著,加速存量貸款定價機制的切換就更加迫切。
“整體來看,《公告》的實施,將更好地發揮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在實際利率形成中的引導作用,并進一步推動社會融資成本下降。”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指出。
截止到2018年末,我國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25.75萬億元,占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的18.89%,“換錨”將對銀行的合同、系統、報表、人員、風控等多方面形成影響,短期內銀行內部管理面臨考驗。
兩種轉換方案
央行此舉早有預告:在10月15日舉行的第三季度金融統計數據新聞發布會上,央行貨幣政策司司長孫國峰已經提出,央行已經在研究存量貸款定價基準的轉換問題,下一步貸款基準利率將逐漸淡出,存量貸款轉換工作將有序推進。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于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
12月28日,央行的一紙公告讓LPR應用向存量貸款延伸: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公告對于切換時間窗口、切換方式以及重定價周期做了明確規定,并明確指出切換需要借貸雙方協商確定。”陳冀對時代周報記者指出,“加點可以為負”很大程度上確保了過去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浮動定價的貸款,至少能享受到跟之前一樣甚至更加優惠的利率。而優質客戶對于銀行貸款定價的議價能力,也將變得更強。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明確提出,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轉換方案給出兩種選擇,一種是固定利率,即在未來幾十年都保持當前利率水平支付利息,另一種是跟隨LPR進行浮動調整。選擇哪種方案,關鍵在于對于長期利率走勢如何看。”中泰證券宏觀首席分析師梁中華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低利率甚至零利率可能會是長期趨勢,若選擇固定利率,未來恐將長期多付利息。選擇跟隨LPR動態調整的浮動利率,或是更好選擇。
房產貸款平穩
2018年末,我國住戶部門貸款余額47.9萬億元,住戶部門貸款余額占存款類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比例為35.1%;其中,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25.8萬億元,占住戶部門債務余額的比例為53.9%。
作為目前存量貸款中的重要部分,房地產貸款在此輪新政落地后有何變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溫彬對時代周報記者算了一筆賬:假定明年12月5年期以上LPR利率下降10個基點至4.7%,則從2021年1月起,房貸利率重定價為:4.7%+0.59%=5.29%,較之前的5.39%下降10個基點。假定2021年12月5年以上LPR利率繼續下降至4.6%,則從2022年1月起,房貸利率重定價為:4.6%+0.59%=5.19%。當然,如果因經濟回升、通脹上行,LPR處于上升周期,則房貸利率也會隨之走升,而如果此前簽署的是固定利率,則房貸成本不變。
“央行對于房地產調控仍未松綁,與引導企業貸款利率下行的態度仍有不同。”陳冀對時代周報記者指出,商品房貸款直接依據最近新發放貸款與LPR之間點差定價,反映出央行仍然指導房貸利率保持穩定。“但在市場普遍預估LPR延續下行的背景下,相較于固定報價,可能更多客戶會選擇浮動利率報價。”溫彬總結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