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我爸媽給我陪嫁了一套房子,這套房子價值70萬,我爸媽說如果你以后生活上有遇到什么難處,你就拿著房子去變賣掉或者拿去出租,反正就是能夠給你一些生活上的保障,我爸媽說這套房子,屬于我的私人財產,不能夠把它拿給我老公用,我爸媽的叮囑我一直放在心上,可是沒有想到婚后還是遇到了讓我覺得難以抉擇的事情。
我婆婆生病了。生的還不是小病,她生的是大病,需要花很多錢救治的那種病,我婆婆現在年紀也不小了,我們家也沒有多少積蓄,我就跟我老公說,順其自然吧,能治就治,實在沒有能力治的話,那就讓她安安靜靜的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層吧。
可我老公不愿意,我老公說他媽媽最重要,他哪怕傾家蕩產也要救他媽媽,身為兒子不救媽媽的話,那還像話嗎?可是他有什么能力去救他呢,他每個月賺得也不多,他就跟我說老婆把你那套70萬的陪嫁房賣掉救我媽,我媽最重要房子一點都不重要。
我聽到就非常的生氣,憑什么說他媽媽最重要,房子一點不重要了,這房子也是我爸媽花了全部的積蓄為我準備的,憑什么說不重要。
老公說必須救他媽,如果不救的話就和我恩斷義絕,我聽到就非常的生氣,他根本就沒把我這個老婆放在心上,他眼里只有他的媽媽只有他的家人,他根本就無視我的利益,既然他這么無視我的利益,那我為什么要繼續遷就他呢,我就是不賣陪嫁房子,大不了我就跟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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