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4日,東方警方接群眾報警稱,東河鎮亞要村54歲的村婦符某某被打身亡。母親拒絕支付彩禮后,符某民的女友將腹中孩子打掉,并向他提出分手。符某民覺得委屈,一次醉酒后持棍棒追打母親,致其死亡。經東方市公安局啟動命案偵破機制,經偵查發現,死者30歲的兒子符某民有重大作案嫌疑,且作案后負案潛逃。符某民在深山逃亡數日后,已于12月20日向公安機關自首。(來源于:澎湃新聞 2019年12月22日)
我認為這位母親的你做的非常失敗,也把兒子教導的也非常失敗,任其兒子往不好好的方向發展。無論你的心情多么不好,都不能那自己的孩子出氣。積怨已深會在某個出發點爆發,讓雙方付出慘痛的代價。
在你逃亡的日子里,會不會經常想起自己的母親,血淋淋的站在你的面前,詢問為什么對我這樣,為什么狠心的對我。
你把家砸了在把母親打了很解氣是不?可是這次你卻白白的毀了自己一生。酒這個東西又好處也有壞處,可是在這件事上飲酒過多的話,會出現很嚴重的后果,自己釀下的苦果,自己承擔。
我認為他作為親生兒子,他做的非常的失敗,也是一個慘痛的教訓。無論與母親有多大的仇恨,也不能這樣不理智的處理問題。
飲酒過度做出不理智行為,一旦超越法律底線,均要付出接受法律懲罰的代價。所以說飲酒須適度,盡興莫貪杯。(筆者:董麗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