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承包商來說,最高興的莫過于承包了一個工程,滿心歡喜地把施工所需要的設備開到工地,大伙都知道,施工設備體型都比較巨大而且還有門衛看守,一般是不會被盜走的,然而青島焦先生放在工地上的百萬施工設備卻一夜失蹤,經過9天的尋找,終于找回了設備,一起看看具體情況吧!
青島的焦先生攔了一個土建的工程,10月中旬,他將從姐夫手里租借來的一臺挖掘機、一臺鏟車、3個集裝箱運到施工工地,可是12月19日,他卻發現這些設備神秘消失了,他首先跟甲方取得聯系,不過對方表示不知道。
這個施工單位有封閉圍擋和門衛,誰敢明目張膽的偷施工設備呢?焦先生百思不得其解,記者跟隨他找了一天沒找到甲方負責人侯總,打電話也拒接,又分別見了甲方的吳經理、工程監理侯經理、門衛大叔,人人都稱不知情。
焦先生比較著急,多方尋找無果的情況下,就去薛家島派出所報了案,正如門衛大叔預言的那樣,民警查看監控后建議焦先生稍安勿躁,去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問問。昨天,記者跟隨焦先生來到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說熟悉情況的綜合執法的李隊長出現場了,只能通過電話聯系。
李隊長表示接到薛家島綜合辦的通知,位于施工附近的這處工地里有一些無主的大型施工設備(甲方說的),需要運走,找個寬敞的地方存,他們也沒有收取額外的費用。半個小時后,薛家島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把甲方吳經理叫了過來,百萬工程設備怎么失蹤的,吳經理再清楚不過了!
吳經理說9月5號甲方與某公司簽署施工總承包合同,10月18號,得知焦先生和該公司是掛靠關系(中間搞了貓膩),就提出了解約,榮泰我們是認可的,但是他們中間搞了一些貓膩。對此,焦先生表示他們不是掛靠的,是該公司的一個項目部,他也知道該公司跟甲方解約了,但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簽署不是鬧著玩,簽約或者解約都應該走正規程序,對合同有爭議也可以協商,可私拖設備、硬性清場算怎么回事?而且在設備拖走之前,甲方也沒有通知他。
吳經理說工程設備和集裝箱運進工地,甲方不知情。焦先生則強調,價值百萬的設備沒了,真真做到了神不知鬼不覺!吳經理說兩部工程車和三個集裝箱體積龐大,光搬運就花了1萬多,目前這些設備被妥善存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焦先生不必擔心,同時也要為城管澄清一下,跟城管沒有關系。
中午時分,吳經理帶大家找到位于黃島連江路的一處停車場,看到挖掘機、鏟車和集裝箱完好無損,焦先生說這種失而復得的心情很復雜,心中的一塊石頭也落地了。歷時九天,驚動了公安、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和媒體,百萬工程設備失蹤之謎,終于解開。焦先生說也會到城管那里去問問,因為不知道如何將設備取走。
小編覺得即便是單方面解除了合同,作為甲方也無權將設備偷偷弄走,這按理來說屬于盜竊行為了,作為門衛估計是心知肚明,畢竟這么大的設備,怎么可能憑空消失呢?有問題可以好商好量的去解決,千萬不要做些見不得光的事。對于這件事,你如何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