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3名被告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追名逐利,故意違反國家有關科研和醫療管理規定。
據新華社報道,“基因編輯嬰兒”案于12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審理及宣判結果整理如下:
1.賀建奎等3人構成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并罰款
賀建奎、張仁禮、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 同非法實施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和生殖醫療活動,構成非法行醫罪,分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認為,3名被告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追名逐利,故意違反國家有關科研和醫療管理規定,逾越科研和醫學倫理道德底線,貿然將基因編輯技術應用于人類輔助生殖醫療,擾亂醫療管理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
根據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被告人賀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判處張仁禮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 一百萬元;判處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 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2.實驗安全性、有效性未經嚴格驗證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南方科技大學原副教授賀建奎得知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技術可獲得商業利益,即與廣東省某醫療機構張仁禮、深圳市某醫療機構覃金洲共謀,在明知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醫學倫理的情況 下,仍以通過編輯人類胚胎CCR5基因可以 生育免疫艾滋病的嬰兒為名,將安全性、有效性未經嚴格驗證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技術用于輔助生殖醫療。
3.試驗的倫理審查材料為偽造
賀建奎等人偽造倫理審查材料,招募男方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多對夫婦實施基因編輯及輔助生殖。
4.參與前期檢測夫婦為冒名頂替,執行操作的醫生不知情
以冒名頂替、隱瞞真相的方式,由不知情的醫生將基因編輯過的胚胎通過輔助生殖技術移植入人體內。
5.共有3名基因編輯嬰兒
輔助生殖技術共致使2人懷孕,先后生下3名基因編輯嬰兒。
6.因涉及隱私,法院未公幵開庭審理此案
因涉及有關人員個人隱私,法院不公開庭審理了此案。據法院負責人介紹,庭審過程 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 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檢查筆錄、視聽 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3名被告人當庭表 示認罪悔罪,辯護律師到庭為3名被告人進 行了辯護。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代表旁聽了宣判。
7.涉案人員終身禁止從事相關工作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將相關涉案人員列入人類生殖技術違法違規人員“黑名單”,終身 禁止其從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工作。科技主管部門已對涉案人員作出終身禁止其申 請我國人類遺傳資源行政審批、終身禁止其 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的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等行 政處理。科技主管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分別責成涉事單位完善科研和醫療管理制 度,加強對相關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等。
來源:中外醫訊(medinfo-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