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經濟學家伊曼紐爾·賽斯和加布里埃爾·祖克曼收集了美國自1950年以來的稅收數據并加以比較,結果發現,2018年美國400個最富有家庭的平均實際稅率為23%,比美國底層50%家庭的實際稅率24.2%低了一個百分點。
相比之下,在1950年美國400個最富有家庭的實際稅率高達70%。在1980年,這個稅率為47%。到了2017年,《減稅和就業法案》出臺,這對富人來說無異于“意外之財”,因為它降低了最高所得稅等級,并大幅降低了企業稅率。而底層50%人口繳納的有效稅率在過去的幾十年幾乎沒有隨時間變化——對于中產階級和貧困家庭來說,他們并沒有從公司稅或遺產稅的下降中得到多少好處。
需要強調的是,這項研究包含了美國人支付的所有稅項:聯邦所得稅、公司稅,以及州和地方稅。不僅如此,它還包括了約2500億美元的“間接稅”,如機動車許可證和企業許可證等。
筆者認為,美國近年來的稅收政策明顯有利于少數的富裕家庭,從而進一步加深了美國社會貧富懸殊的程度,激化了社會矛盾。無論從經濟方面,還是社會關系方面,嚴重的貧富不均問題都將導致實體經濟發展的動力不足,以及社會的動蕩加劇。
任何強大的事物如果出現衰退,究其原因往往都是源于自身內部。筆者相信,如果超級大國美國有朝一日衰敗了,一定是其制度與生產力的不適應造成的內部矛盾激化所致。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JerryZ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