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12月30日擬批國產轉基因玉米、大豆安全證書。這是10年來中國首次在主糧領域擬向國產轉基因作物批準頒發安全證書。
農業農村部科教司當日在官方網站公示了192個擬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植物品種,其中包括189個棉花品種、2個玉米品種和1個大豆品種。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至2020年1月20日截止,如無異議,上述品種將獲得生物安全證書。
復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特聘教授盧寶榮告訴澎湃新聞(thepaper)記者,上述轉基因品種獲批安全證書表明其已通過分子特征檢測、食品安全檢測以及環境安全檢測,相關技術已經成熟且安全。
公告顯示,此次獲批的2個玉米品種為北京大北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DBN9936抗蟲耐除草劑玉米,以及杭州瑞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學的雙抗12-5玉米,適宜生態區域均為北方春玉米區。大豆品種則是上海交通大學的SHZD32-01抗除草劑大豆,適宜生態區域為南方大豆區。
受消息面影響,12月31日種業板塊大漲,登海種業(002041)、隆平高科(000998)、大北農(002385)紛紛漲停。
據了解,農業農村部對于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發放有嚴格的程序,包括實驗研究、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和申請安全證書等多個階段。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轉基因品種獲得生物安全證書后,需要通過品種審定并獲得種子生產和經營許可證,才可以進入商業化生產應用。正常程序下市場準入審核周期約為1至2年。
截至目前,我國被批準進行商業化種植的轉基因作物僅有棉花和木瓜,批準進口轉基因品種包括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等,但進口的轉基因品種只能用作加工原料,不允許在國內種植。
原農業部曾于2009年向國產轉基因植酸酶玉米“BVLA430101”和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Bt汕優63”發放安全證書,但均未投入商業化生產。
國產轉基因玉米有望產業化
在全球范圍內,目前已產業化的轉基因作物有棉花、大豆、玉米和菜籽等,主要特性為抗蟲害和對特定農藥免疫。其中,轉基因大豆和玉米主要用以加工制成品比如食用油、動物飼料等。
多年生產實踐證明,利用轉基因技術培育的抗蟲、抗除草劑轉基因作物是農業害蟲控制和雜草防除對有效途徑,同時也能減少化學殺蟲劑使用,一定程度有助于保護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
玉米是世界三大主糧之一,也是最重要的飼料作物。我國是玉米生產和消費大國,轉基因玉米研究也因此受到重視。國產轉基因植酸酶玉米研發專家、中國農科院生物技術研究所研究員陳茹梅告訴澎湃新聞(thepaper)記者,國內轉基因玉米再次獲批首先是對轉基因領域科研成果的一種認可,其次也可能是為應對草地貪夜蛾這一實際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自今年1月草地貪夜蛾首次進入中國南方地區以來,該種病蟲害已對玉米田造成了極大危害。農業農村部9月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國有25個省份發現草地貪夜蛾,見蟲面積1500多萬畝,實際危害面積246萬畝。
業內普遍認為,國產轉基因玉米將獲安全證書對玉米行業具有重要意義。中信證券研報顯示,此次轉基因安全證書如順利獲批,則意味著這兩個轉基因玉米品種僅需經過1-2年的品種審定流程即可商業化,有望打破此前國內玉米品種僅依賴雜交育種的局面、實現技術手段的一次更新。
方正證券研報提到,此次擬批準抗蟲、耐草甘膦轉基因玉米安全證書,是國內首次在轉基因玉米種子的重要性狀上取得實質性突破,對未來玉米種子的更新換代將有重要推動作用,有望為玉米種業創新發展提供新動能。未來一旦轉基因品種獲得審定,相關產品商業化將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尤其對于提振北方春玉米區的玉米種植業具有積極促進作用。
轉基因作物安全性有保障
抗蟲是轉基因技術在農產品中的一大應用,那么蟲子不能吃的作物,人能吃嗎?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院長羅云波曾表示,生物的殺蟲機理跟化學的殺蟲機理是完全不一樣,生物技術需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轉基因植物所擁有抗蟲性,主要是轉入了來自微生物的一個蛋白質:Bt蛋白。這種蛋白質在昆蟲腸道里面能夠加工成為一個對昆蟲有毒的蛋白。但每一種蛋白要起作用,必須要有相應的、專一的受體。人類的身體中沒有Bt蛋白的受體,所以Bt蛋白對人類沒有作用。
羅云波認為,用Bt蛋白殺蟲可以減少殺蟲劑的使用。現代農業當中,有很多病蟲害要用殺蟲劑,農藥在污染著環境、空氣、水、土壤,農藥殘留又有傷害人類身體的風險。因此,對農藥的控制是一個很嚴峻的挑戰。使用轉基因技術可以減少農藥的使用,對環境、對人類健康都大有益處。
對于備受關注的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盧寶榮認為,轉基因本質是一項技術,能夠讓農業生產更高效。國內轉基因食品已經有了一套成體系的安全評價程序,安全性是有保障的。陳茹梅也表示,隨著轉基因技術的發展和人們關注度的提升,研發人員也在盡最大可能使轉基因食品和傳統食品一樣安全,凡是獲批的產品安全性上和傳統同類品是一致的。
盧寶榮提到,目前我國對轉基因食品實行強制定性標識管理,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食用相關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