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世界體育報》的報道稱,巴薩俱樂部方面以為比達爾并未到達要求獎金的標準,也不會供給這筆款項。
《世界體育報》表明根據此前的書面協議,雙方有一項進場時刻關聯獎金的附加條款:如果比達爾參加了俱樂部至少60%的競賽,而且每場進場時刻都至少在45分鐘,智利人就可以取得一些獎金。
比達爾以為他參加了60%的競賽,就應該取得240萬歐獎金,但巴薩以為他沒有到達最少進場時刻要求,而且已經經過律師告知了球員。
《世體》最終也剖析了比達爾的進場數據,智利人目前為巴薩進場53場,其中進場時刻在45分鐘以上的有31場,這個比例只要球隊競賽總數的51.66%,因而不足以觸發進場獎金條款。
巴薩方面以為如果接受比達爾方面‘違反合同協議’的要求,這將會為俱樂部其他球員翻開先例,其他球員或許同樣會以此要求俱樂部支付獎金。加泰巨人為了防止這種狀況,所以不會接受比達爾方面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