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滑清鮮的蝦味餃
相信大家都吃過
圖源:攝圖網
皮白如雪、薄如紙
半透明、內餡隱約可見
咬下去就像擠壓一塊海綿
那種油脂的甜香
隨著湯汁一起涌出來
簡直人生都得到了滿足!
但是對于 廣州番禺的劉小姐來說
蝦味餃卻成了他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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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12月27日)
劉小姐與朋友來到天匯百貨鐘村店
購買了一包 蝦味餃
回家打開后
發現 蝦味餃已經變質了
這讓她很是生氣
劉小姐 打開封存 蝦味餃的包裝袋時
一股強烈的腐臭味撲鼻而來
蝦味餃腐臭變質了??
這也太惡心了吧!
記者從劉小姐當日的購物小票可以看到
這包105g的海霸王 蝦味餃
單價為9.59元
劉小姐表示
當晚她去超市找負責人退貨
并提出這種情況
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
最低應該賠償1000元
劉小姐:“不過他們就要我們先回去等,星期一的時候再給我們回復。 ”
劉小姐:“不過他們就要我們先回去等,星期一的時候再給我們回復。 ”
然而
當劉小姐星期一再次來到這家百貨店時
工作人員的態度卻發生了轉變
“ 他說產品不是他們那里買的,
不能賠錢”
對于此事
百貨店負責人 龔經理表示
當時接到客戶投訴之后
他們第一時間也與客戶溝通了賠償事宜
但是他認為
賠償一千元并不合理
龔經理: “我們可以給你十倍的賠償, 但是她就一口回絕,一定要一千。 ”
龔經理: “我們可以給你十倍的賠償, 但是她就一口回絕,一定要一千。 ”
龔經理告訴記者
由于之前公司也碰到過職業打假人
所以對這類情況尤為謹慎
之后也專門調取了進貨批次進行核對
從進貨記錄上看
基本每個月百貨都會采購
一批最新生產日期的海霸王 蝦味餃
一次25包
目前在百貨店內展銷的
也都是12月12日生產批次的 蝦味餃
但究竟之前每一批次的產品
是否都被售盡
這個信息卻未能在記錄中顯現
針對該次事件,律師表示:
如果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按照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應該按照食品價格的十倍賠償,如果價款的十倍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補足。至于商家質疑對方屬于職業打假人, 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不足以免于賠償。
說起來
職業打假人還真是令人頭疼
這個存在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
還讓真正維權的人面臨困擾
不過 DV君認為
作為商家,也要遵守法律法規
有懷疑的話需要拿出證據
不要用猜測代替定論
更重要的是
要學會尊重顧客
維護好與 顧客之間的關系
只有這樣
生意才能做得長久
對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