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暴力犯罪往往是團伙犯罪、共同犯罪。由于女性體力方面的原因,往往決定了她們在犯罪時一般不可能承擔暴力主攻手的角色,所以經常需要男性為其沖鋒陷陣。勞榮枝的弒殺暴力男友法子英,就是這樣一個金牌打手。兩人分工合作,共同劫殺好色之徒,原因就在這里。
男性犯罪分子可能是獨行俠,而女性暴力犯罪分子幾乎不可能是獨行俠。
色相是女性犯罪的一大手段。女性犯罪跟男性犯罪不同的是,女性犯罪很多都是通過色相來作為犯罪的便利條件,或者拉攏其他犯罪伙伴的手段。而男性犯罪,以直接暴力居多,這也是由于雙方體力和性別差異決定的。
勞榮枝這個案子,就是個典型。勞榮枝主要負責色誘,色相是她犯罪的便利條件。
整理的資料, 勞榮枝1974年出生,第一次犯罪時在1996年,也就是22歲,1999年勞榮枝潛逃時,才不到30歲。從網傳的照片來看,勞榮枝的長相非常有利于實施色相引誘犯罪。
女性犯罪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在女性實施犯罪前,相比男性,被害人對其戒備心不強,這就給女性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和成功的可能性。勞榮枝將好色之徒引誘到出租屋,由同伙搶劫殺人,這比同伙直接殺人搶劫成功率高了不知多少倍。綜合上述女性犯罪特征,給廣大男同胞提個醒,月拋有風險,開房需謹慎。
審判勞榮枝的難點
證據固定如何。事隔二十多年,固定證據的難度可想而知,現在案件特別是死刑案件對證據的要求遠高于二十多年前,當年能判死刑不代表現在也能,這對辦案的公安機關是一個很大的考驗。不過她身負七命,其中部分證據達標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所以這一點未必是關鍵。
更關鍵的是法子英當年的供述如何,對勞榮枝的指證去到什么程度。如果法子英指證勞榮枝積極參與,哪怕是作用稍次于法子英也行,這樣不管勞榮標供述如何,只要有一宗命案證據達標,她也必死無疑。但若法子英扛下大部分罪責,把勞榮枝的作用說得十分次要,那除非偵查機關能找到勞榮枝起重要作用的確鑿證據(這個很難指望),否則勞榮枝恐怕就真能逃出生天了。
總的來說,這個案子結果如何還得看證據,即使不如人意,也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畢竟二十多年前的案件,證據收集和固定的難度確實很大。
目前警方披露的案情很少,有些細節根本沒提,比如說勞榮枝騙被害人到出租屋內,就這一項就可以神逆轉。如果是勞榮枝當面用語言欺騙并親自將受害人帶到出租屋內的話,那就是參與犯罪。
但要是打電話呢,打電話將受害人騙到出租屋內呢。現在勞榮枝完全可以說當時在打電話時是被法子英逼迫的,反正現在受害人和法子英都嗝屁了,而且當年法子英還故意保護勞榮枝拖延警方,由此可見她們很可能在當初就制定了防御辦法。
還有一點大家別忘了,當年的白寶山案。白寶山的女人謝宗芬在白犯案期間明知白寶山在進行犯罪,還幫助白寶山轉移武器,協助踩點,事后還分了贓款。即便是這樣最后謝宗芬也才判了13 4年吧,現在都應該出來了吧。當年的法律可比現在要嚴多了吧。
因為本案發生時間較為久遠,涉及因素非常多,從法律角度,很難下定論。案發時間是20世紀90年代,涉及訴訟時效的問題;目前看來,勞榮枝本人是共犯,但其參與到什么程度,當年的證據加勞榮枝的口供最后是什么樣的結果,這要公安偵查后才能揭曉;罪名是綁架罪、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涉及了哪些?案發多起,她又參與了幾起?還是要看證據,畢竟刑事犯罪以“排除合理懷疑”為標準。但從社會影響和犯罪手段看,如此殘忍的犯罪方式,怕是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