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姐今年49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十二年前的她與丈夫賭氣鬧矛盾,而后離家出走消失無蹤,時隔十二年后,當(dāng)她身患?xì)埣?,生活無法自理,想返回家中求助時,卻發(fā)現(xiàn)已經(jīng)回不去了,這讓李大姐很是著急。
李大姐告訴我們,她與丈夫結(jié)婚二十年了,育有一女,夫妻感情一直不好,其緣由在于丈夫不上進(jìn)不工作,家里窮的揭不開鍋。十二年前她怒罵丈夫沒用,丈夫理都不理她,而后她便賭氣離開了,一走十二年。前段時間她出車禍,造成雙腿殘疾,需做輪椅度過一生,很多事情也不方便,于是回家請求丈夫的幫忙,但丈夫怎么也不愿意接受她,連門都不讓她進(jìn),為此希望討個說法。
見到妻子上門討要說法,丈夫劉大哥顯得很是氣憤,劉大哥告訴我們,十多年前的家里確實很窮,這點他不得不承認(rèn),但妻子說他懶惰不上進(jìn),他不接受。十二年前妻子與他吵架,之后跟著村里一個還算有錢的老頭走了,丟下孩子不管不顧,一走十多年時間。而今殘疾雖說可憐,可要他照顧不行,除非給錢。
丈夫這番話讓李大姐很是不滿,李大姐坦言,她確實有地方對不起丈夫和孩子,但那時的她也沒辦法,而今往事已經(jīng)過去十多年,再追論誰對誰錯也沒用,希望丈夫能盡到一個做丈夫的責(zé)任,負(fù)責(zé)照顧她。對此丈夫表示拒絕。
最終,不歡而散,劉大哥表示沒錢就不照顧,李大姐表示走法律途徑。對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