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一期《奇葩說》里,開場白是,“如果你不喜歡我......”
蔡康永說:
李誕說:
馬東談大張偉總給人一種無所謂的感覺:你不喜歡我,我也就這樣。
不管你是總統還是明星,出身高貴還是待人溫和,一個人再好,再優秀,這個世界也有人不喜歡你。
但是你不喜歡我,跟我有什么關系。
1.
人不需要事事好相處
從小社會就教育我們要與人友善,但社畜久了你就會發現,林子大了,什么妖魔鬼怪都有。
一天24小時,8小時+在職場,每天是“上班”還是“上墳”,人際關系起了決定性作用。
有一朋友,新公司入職因為工作效率高又好說話,經常被同事扔各種不相干的事,今天幫忙做個ppt,明天幫忙寫個文案。
反觀讓幫忙的老員工,一身輕松閑聊刷手機,朋友通常是一邊吐槽一邊干活,自個兒忙得一肚子怨氣。
“不想做拒絕就好了”
“人家都開口了,我哪好意思拒絕”
人家都好意思一次又一次的麻煩你了,你又有啥不好意思拒絕的?
身邊不乏這樣的老好人,對于別人提出的要求,不好意思拒絕,怕別人不高興,不喜歡自己,所以習慣性委屈自己。
知乎上有網友問“同事經常以領導的口吻命令我,該怎么懟回去?”。
有個我很喜歡回答是這樣的,深以為然:
職場如“柿場”,專挑軟的捏,在人際交往學中有一種理論是,人一般不會去麻煩比自己層次高的人,也就是說他會覺得你好拿捏,才會讓你做一些“物美價廉”的事情。
做“社畜”已經不容易了,與其經常花功夫幫別人干雜活,還不如用這點時間提升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建立自己的目標和原則,用實力說話比“老好人”要靠譜得多。
不合理的要求,可以不應;不喜歡的人,那就不交;遇到不要臉的人,學著不要臉的懟回去,一回生二回熟,你會發現,當個不要臉的人,是真的舒服。
2.
明白被人喜歡不是必須
“職場老好人”往大的說,就是“討好型人格”,不是只有弱者才會有。
同事聚餐,自己不想去,大家都去了那自己也去吧,擔心被說不合群;
別人都同意的觀點,就算有異議也會點頭;
害怕引起沖突,過度顧及修養和為別人考慮,所以時常委屈自己。
“天才作家”蔣方舟就曾自爆是一個討好型人格。
從小就是別人家的孩子,7歲寫作,9歲出書,22歲做副主編,應該是光環披身的人,因為“太希望別人喜歡自己了,而成為了一個諂媚的人”。
甚至在節目里提到“我沒有跟任何一個人產生過’真實’的關系。”
所謂真實關系,你可以跟一個人盡情的大笑、吵架,爭執,所有好的、不堪的一面,都可以向對方展現。
席慕容在《獨白》里有一段話是這樣寫的:
在一回首間,才忽然發現,原來,我一生的種種努力,不過只為了要使周遭的人都對我滿意而已。為了要博得他人的稱許與微笑,我戰戰兢兢地將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走到中途,才忽然發現,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條不能回頭的路。
如果太在意他人的想法,被人喜歡的自己,經常會覆蓋那個真實的自己。
你不需要人人都喜歡,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價值,如果放棄自己的個性和價值,去打造一個被人喜歡的人設,就意味著:你吸引來的,不是真正欣賞你的人。
3.
我們需要有被討厭的勇氣
人,首先是你自己,再然后才是社會角色。
有一本書叫《蔡康永的情商課》,書中講的不是教你怎樣與人相處,怎樣和別人搞好關系,而是教你怎樣與自己的情緒和諧共處,做情緒的主人。
《樂隊的夏天》大火,在新一季的奇葩說里,請來了新褲子樂隊主唱彭磊,經常現場懟人口不留情,沉迷于拉黑各種名人微信......很多人就在網上抨擊他說情商低。
在奇葩說現場,彭磊問蔡康永,如何提高自己的情商?
本以為蔡康永會大道理一番,結果卻笑著對他說:
網友表示,這段話很妙,也很戳人。
因為自己就是這樣的人,時刻照顧著別人的情緒,有時候會為了迎合,維護人際關系的和諧,陷入痛苦。
其實反過來想,他人通過發脾氣甚至情感勒索來控制你,那么他們有沒有真正地理解你、站在你的角度思考呢?
這里不是說我們不需要共情的能力,而是要思考這個人值不值得你共情。
沒有人想招人討厭,但我們需要有被人討厭的勇氣。
羅斯福夫人曾講過一句話,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夠傷害你,除非你同意。
你不喜歡,與我何干,我做什么,干卿何事。
當今社會,不偷不搶,努力生活,凡事從自己出發,但不侵害他人權益,不給別人添麻煩,就算是一種美德了。
在此之下,舒服做自己,就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來源:人力窩(企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