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月2日訊(記者 劉美君)2日,司法部發布2019年度法律援助維護農民工權益十大典型案例,從江西省到廣東省、從上海市到湖南省、從支付勞動報酬到經濟補償糾紛 …… 十大典型案例把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作為司法部為民服務的“六項實事”之一,以得力管用舉措強力推進,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法律援助中心為777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8年10月,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某陶瓷有限公司停產,拖欠農民工工資達數百萬元,經區政府協調,農民工同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并推選代表向萍鄉市湘東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湘東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農民工代表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后,經審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鐘武承辦本案。律師接受指派后,立即開展工作,經了解:2017年3月,某某瓷業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停產,拖欠數百名農民工工資和供應商貨款無法支付,后某陶瓷有限公司表示愿意接手經營。2017年3月31日,兩公司協商一致,約定由某陶瓷有限公司接收某某瓷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農民工,所有農民工的工資由某陶瓷有限公司承擔。但自2017年9月起,某陶瓷有限公司開始拖欠農民工工資。2018年9月3日,因經營不善,某陶瓷有限公司全面停產,拖欠700余名農民工工資達數百萬元,公司負責人失聯。
【專家點評】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群體性農民工討薪案,法律援助律師介入后,發現該公司因經營不善進入破產程序,但是仍有財產可以變現,農民工工資款可依法在破產程序中獲得優先償付,使一起農民工群體性討薪案件最終得以圓滿解決,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體現了司法公平正義,保障了當地社會的和諧穩定。
廣東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務中心為562名農民工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糾紛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9年4月,廣東省東莞市某資源回收公司出現嚴重經營困難,拖欠了562名農民工的工資,并導致部分農民工被迫離職。一時間,大批農民工不斷聚集,一場重大群體事件一觸即發。經當地有關政府部門協調,中彩金法律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廣東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務中心依照相關規定,接受了農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請。
受理案件后,暖心公益法律服務中心立即指派多名律師進駐現場,向農民工釋法明理,說服大家避免采取過激手段,引導他們依法理性維權,同時匯集農民工的訴求,收集證據材料,進行勞動仲裁立案準備。承辦律師積極聯系公司進行磋商。公司認為由于經營困難而拖欠工資不存在惡意,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紤]到公司負債累累、即將破產的局面,承辦律師認為盡快拿回工資、爭取適當經濟補償是當前的最好方案。經過反復磋商,公司最終同意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并按標準的0.5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承辦律師將協商意見通知農民工時,有個別農民工抵觸調解,又開始鼓動集體上訪。對此,承辦律師連續多日逐一短信、電話溝通解釋,讓農民工明白案情的利弊,調解不僅能保證基本權益,也避免了訴訟和執行的不確定性,可以盡快拿到被拖欠工資。
經過半個月的積極引導,超過95%的農民工接受了調解。達成調解后,承辦律師監督公司按時發放了拖欠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約480萬元。至此,一個562人的重大群體案件,在2個月內高效調解結案。
【專家點評】群體性勞動爭議糾紛事關社會穩定大局,一旦處理不當就會演變為重大事件。承辦律師從實際情況出發,耐心地開展了釋法明理、溝通說服等一系列工作,成功地引導到依法維權的軌道,并通過調解解決了糾紛。該案也充分展現了中彩金法律援助項目及志愿者在維護“夾心層”困難群體合法權益,促進法律援助工作發展中所起的作用。
上海市四家法律援助中心聯合為300余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8年初,上海某家政公司資金鏈發生斷裂,無法繼續運營。由于門店關門、公司老板和主要管理人員失聯,300余名農民工的工資遭到拖欠,金額達數百萬元。被欠薪農民工情緒激動,組成了數個維權微信群,并多次在公共場所聚集,案件影響迅速擴散。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況后,考慮到被欠薪人員多為農民工,遂主動發揮服務職能,迅速召集閔行、徐匯、浦東三個區法律援助中心研究工作方案,組成維權小組為300多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并盡力降低風險隱患。提供法律援助過程中,法律援助中心與人社局、法院先后多次組織案情通報會和協調推進會,研究本案爭議焦點問題、協調各方相互支持,努力化解糾紛。最終,在法院主持下,某家政公司與300余名農民工簽署了調解協議。2019年春節前,大部分農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資,踏上了返鄉之路。
【專家點評】本案涉及人數較多,且事發上海幾個地區,涉及多個部門職權,需要多方聯動。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援助中心主動介入,推動案件的解決向法治化方向發展。法律援助律師接受指派后,在缺乏強有力證據的情況下,及時轉變辦案方案,變訴訟為調解。本案在上海市四家法律援助中心多方努力協調爭取下,最終促使某家政公司同意調解,向農民工支付拖欠工資,案件取得良好效果。近期,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對本案進行了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關注,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法律援助中心為205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8年9月,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政府決議關停某煤礦,并由某鎮政府承擔煤礦關閉后的農民工安置工作,補償費由鎮政府專戶監管。鎮政府成立農民工安置組,著手清欠農民工工資。因煤礦賬薄混亂,205名農民工均沒有欠薪條,無法確認具體欠薪額,工資清欠陷入僵局,導致欠薪農民工群體上訪。
2018年12月,石門縣法律援助中心介入本案,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維權接待室,安排專人與鎮政府工作人員共同接待來訪農民工,避免事態惡化。分三次舉辦討薪農民工法律宣傳釋疑解惑會,向來訪農民工建議在欠缺工資條的情況下,通過與煤礦協商或依照法律程序裁決,確定具體數額后,再請求鎮政府監督支付。來訪農民工采納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建議。隨后,石門縣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批準本案并指派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向多生具體承辦。
向多生在縣法律援助中心協調下,爭取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支持,召集全體農民工與煤礦法定代表人、會計、出納以及相關管理人員到場,通過查閱賬薄、生產日志、考勤等資料,面對面核實欠薪數額,經過四天艱苦工作,最終形成了《某煤礦欠發職工工資表》,核實欠薪總額為757萬余元。2019年1月,205名農民工拿到了工資。
【專家點評】本案辦理迅速,法律援助服務過程便捷、高效,特別是法律援助機構主動介入,配合政府做好相關工作,積極爭取勞動監察部門支持,實現了案件快速了結,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對于解決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有現實意義。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南區法律援助中心為184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8年8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南區法律援助中心涌入139名農民工咨詢通過法律援助討薪事宜。他們是烏海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的員工,因公司停產,他們被拖欠工資且討要無果。
經審查案情,海南區法律援助中心決定給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海南區法律援助中心邢娜律師和工作人員陳月秋辦理本案。后來,某化工有限公司又有45名農民工以同樣案由,到海南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并獲批準。受援助人數達184人。
接受案件后,承辦律師立即指導受援人到工資卡所在銀行,將工資流水單打印后加蓋公章,作為開庭證據和計算補償金額的依據,并向受援人解釋了經濟補償金的補償標準。承辦律師還到海南區公共業務管理服務中心調取了某化工有限公司社保繳納情況的說明。
承辦律師在證據收集完畢后即向海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2019年4月,仲裁院先后六次開庭,最終作出裁決。2019年6月12日,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某化工有限公司重整一案,2019年10月,受援人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已經全部發放到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總額達到400余萬元。
【專家點評】烏海市海南區是一個工廠聚集的地區。本案中,184名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生活陷入困境,如果處理不好,極易對當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造成不良影響。辦案律師認真全面了解案情,明確辦案要點,幫助農民工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充分保障了農民工群體的合法利益,有效發揮了法律援助對地方社會穩定和經濟良性發展的保駕護航作用。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薩嘎縣法律援助中心為81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某某有限公司從2018年開始在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薩嘎縣修建鄉村道路,因合同糾紛一直未支付彭某等81名農民工的砂石運輸費共計500余萬元,由于拖欠時間較長,部分農民工情緒非常激動。2019年11月17日,彭某等6名農民工來到薩嘎縣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薩嘎縣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況后,及時受理審查并安排工作人員辦理本案。辦案人員首先把重點放在掌握農民工心理動態引導上,向他們講解相關法律法規,引導他們依法維權。在穩定了農民工的情緒后,辦案人員又多方調查,詳細了解案情,決定通過和解方式盡快幫助農民工拿到勞動報酬。辦案人員主動與某某有限公司負責人聯系,經多次溝通,某某公司負責人最終同意進行和解。
2019年11月18日,由辦案人員主持協調會,對某某有限公司負責人和農民工代表進行調解。后經多次協商溝通,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12月6日至7日,在辦案人員的監督和協助下,公司向81名農民工當面兌付所欠勞動報酬500萬余元。
【專家點評】本案件涉及受援人數較多、涉案金額較高、難度較大,尤其是到了歲末年終,農民工急于回家過年,一旦處理不當容易釀成群體性事件。薩嘎縣法律援助中心辦案人員通過先穩定情緒,后耐心疏導,促成雙方和解的方式,及時維護了81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少數民族地區的和諧穩定。
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縣法律援助中心為24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縣某某公司于2017年7月起,開始拖欠趙某等農民工應交保險費和工資。2018年12月21日上午,趙某等20多名農民工到如東縣信訪局上訪,要求政府協助解決工資問題。信訪局將其引導至如東縣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決定先由江蘇聯嘉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愛紅負責解答并處理相關事宜。
陳愛紅律師經了解情況后,幫助討薪農民工草擬了要求某某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和補交社保的告知函。告知函到期后,某某公司未予答復。2019年1月2日,趙某等農民工向如東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并獲批準。如東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陳愛紅律師繼續承辦本案。
接受指派后,陳愛紅律師用了一天時間與24名農民工一一核對了未領取工資、欠繳社保、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并調取了農民工的社保繳費記錄、銀行卡明細等證據,于1月6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立案。仲裁庭開庭前,經律師多方協調,促成部分農民工與某某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并撤銷仲裁請求。其余未達成協議的農民工則繼續通過仲裁方式解決。2019年1月23日仲裁庭開庭審理后,某某公司在法律援助律師勸說下做出讓步,同意支付全部拖欠工資和部分經濟補償金,并補繳社保。當天,雙方簽署調解協議。最終,24名農民工拿到了被拖欠工資和經濟補償金122萬余元。
【專家點評】本案的辦理時間恰逢年關,24名受援人因長時間沒有領取工資,家庭生活難以為繼,導致集體上訪事件發生。法律援助的及時介入,促進了該案的成功處理,既保障了受援人的正常生活,又維護了當地的社會穩定,取得了保障民生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是法律援助參與群體性信訪案件成功化解的典型案例。
福建省廈門市法律援助中心為16名船員追索勞動報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從2014年起,紀某等16名船員陸續為福建某船務公司所屬某輪工作。2019年初,某輪被債權人申請扣押拍賣,紀某等人要求船務公司支付被拖欠的70多萬元工資未果。
2019年3月18日,紀某等人向廈門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立即開通綠色通道,啟動群體性討薪案件工作預案,受理此案并安排市法律援助中心陳少章、邱毅榮律師承辦。
承辦律師接受案件后,針對船員流動性大、急著去另一家船務公司出海工作的實際情況,加班加點分別與16名船員辦理特別授權手續,厘清案件事實,向海事法院起訴,并根據“船舶優先權”原則,成功說服法院追加某輪債權人為第三人。通過兩次開庭和多輪的溝通協調,2019年7月,紀某等16名船員就70余萬元工資與本案第三人達成調解協議,并于10日內履行完畢。
【專家點評】本案承辦律師以高度責任感和精湛專業技能,成功地將債權人追加為本案第三人參與訴訟,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受援人的合法利益。本案的成功辦理,切實增強了農民工朋友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了社會和諧。
山西省晉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呂某工傷賠償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7年1月9日,呂某經同村村民崔某介紹,到某公司裝修工程項目從事墻體抹灰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1月14日,呂某干活時從二樓樓梯口摔下受傷。呂某受傷后,某公司告訴呂某及其家屬,該墻體抹灰工作某公司已承包給了袁某,呂某是給袁某打工。1月18日,袁某和崔某、呂某、某公司簽訂《協議書》,某公司向呂某支付2.5萬元。之后,某公司拒絕向呂某支付任何費用。
2017年2月21日,呂某申請工傷認定被告知需先確認勞動關系。3月10日,呂某向山西省晉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晉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審查后指派山西高斯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學理為呂某提供法律援助。2017年3月23日,承辦律師幫助呂某向晉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系。2017年5月9日,仲裁委員會駁回呂某的仲裁請求。呂某不服仲裁裁決,向晉城市城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和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一審法院判決確認呂某和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某公司提起上訴,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撤銷了一審判決。
在本案仲裁和訴訟過程中,2017年4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了《山西省實施辦法》。該《辦法》第28條規定:“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痹撧k法的出臺,為呂某認定工傷提供了新的依據。在承辦律師的指導下,呂某再次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017年12月29日,晉城市人力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呂某為工傷;2018年1月22日,晉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呂某停工留薪期為11個月;2018年8月27日,晉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申請人為八級傷殘,一般醫療依賴。
【專家點評】本案歷時兩年,過程曲折,承辦律師不棄不舍,依據新頒布的地方規章,最終幫助受援人獲得工傷賠償,充分展現了承辦律師高度負責的態度、嫻熟的法律知識和技巧,也充分說明了法律援助在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中的重要作用。
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法律援助處為王某職業病工傷賠償提供法律援助案
農民工王某于2013年入職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某家具公司,從事噴油漆工作。2015年,王某被診斷為職業性慢性輕度苯中毒并被認定為工傷,在與家具公司無法就工傷保險待遇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王某來到佛山市高明區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
高明區法律援助處經審查后決定給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廣東利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國紅辦理本案。
從2016年8月開始,本案先后進行了勞動仲裁、一審、二審。2017年9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家具公司支付王某各項賠償近60萬元。但由于家具公司已經停產,相關財產也被其他法院查封,本案執行陷入困境。
為此,周國紅律師再次對本案進行梳理,發現家具公司于2016年11月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公司企業類型由自然人投資的有限公司變更為自然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周國紅律師以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為突破口,2018年7月,代理受援人以家具公司的股東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對家具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2018年10月,一審判決被告與家具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被告不服提起上訴,2019年3月,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律師申請原案件繼續執行,于2019年9月成功促使家具公司與王某達成執行和解,最終家具公司向王某支付賠償金52萬余元。
【專家點評】職業病是常見工傷類型,對高危行業勞動者影響尤其嚴重。同時本案也是典型的“執行難”案件,當執行陷入“死胡同”時,承辦律師周國紅打破常規,從家具公司股東的身份入手,將股東個人財產納入本案執行范圍,切實保障了農民工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