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楊女士原系重慶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負責該公司日常財務管理、對外銷售和業務對接工作。后因種種緣由,與其他股東協商轉讓股份、退出該公司的經營。在股份轉讓前、辦理交接手續時,楊女士將該公司之前的借款10萬元償還給了債權人,并將自己墊資的費用5萬元按程序進行了報銷。后,文化傳播公司以損害公司利益為由,將楊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15萬元資金,并支付資金占用損失。
本案的難點在于:如何證明楊女士對外轉賬支出的15萬元具有合法理由,特別是報銷給自己的5萬元墊資款。
二、律師工作及成果:
接手案件后,尹律師團隊與楊女士進行深入溝通,從其籌建公司、進入公司、公司運營直至最后退出每個階段,梳理案件所涉事實細節。將楊女士現有的書證、電子證據、視聽資料等進行整理分析,并在原有證據的基礎上,協同楊女士一起完成后續證據的收集完善工作。根據法律規定,將所有證據分組,擬定證據目錄;預判對方策略,制定抗辯方案。
一審僅獲得部分勝訴,經分析為一審法院認定證據錯誤,果斷啟動二審程序,后獲得全面勝訴。
三、律師意見
實踐中,很多小型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不規范,將股東身份、員工身份混同,將出資義務、墊資行為混同,導致公司股東股權轉讓或者公司解散時出現紛爭。本案中,楊女士保留了為公司借款、墊資的部分原始證據,但是由于股東之間的協定并無書面協議等,仍然導致了案件的巨大難度。經過律師團隊的努力,“用證據鎖鏈揭開迷霧、還原真相”,當事人的權益終得維護。
代理律師:尹明沁
注:本文系尹明沁律師的原創文章,版權歸尹明沁律師所有。法律快車經作者授權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