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調侃說,古代“三妻四妾的優良傳統”被拋棄了,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理解,
古人有妾,但并無“三妻”,通常意義上來講,古人只能出現“一夫一 妻多妾“的情況,妻子只能有一個。
在中國古代有男人三妻四妾的風俗,只要有條件的男人,基本上都會迎娶四五個女子,既然古代男人三妻四妾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莊子》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
根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的記載,漢人除了“嫡妻”外還有“偏妻”、“下妻”、“御婢”等,
可見“三妻四妾”的習俗由來已久。一個家庭中女人多男人少,那么生活就需要一定的規矩,要不厚此薄彼容易導致"世界大戰"。
古代男人妻妾的生活是怎么安排的?
妾的身份
在家庭中,雖然妻子與小妾的職責都是侍奉丈夫以及生兒育女,但是妾對于家主來說,更偏向于奴隸,權利只是比仆人大一點,妾的親屬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親之內,家族祭祀不能參加,就連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須認正式妻子為嫡母。
而生身母親只能為庶母。這樣,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爺、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隸,妾稱自己的子女為少爺、小姐,她的親生子女只呼其為姨娘。
如《紅樓夢》中,賈政之妾趙姨娘,不但合府上下主子都看不起,就連稍有臉面的丫環婢女也不把她放在眼里。趙姨娘的親生女兒探春并不認她為母親,也不認生母的弟弟為舅舅,她只認賈政的正妻王夫人為母親。
妾的悲哀
在與丈夫的關系中,如果說夫為妻綱,夫妻之間本來就不平等,那么,妾與丈夫的關系
就更不平等了。對于妾,丈夫可隨意處置,或打罵,或遣逐,甚至把妾殺了。
《唐律》、《宋律》也只是處以流刑。《清律》 處罰更輕,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罵丈夫,則處罰得比妻打罵丈夫嚴得多,罵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問有傷無傷,俱徒一年或一年。
當時有民間野史傳言,戚繼光的老婆因為沒有辦法給自己生兒子,所以戚繼光就在門外勾搭了一兩個。可是勾搭這一兩個不要緊,自家老婆知道這件事情之后,竟然直接拿到刀來到了軍營。來回一趟折騰之下,戚繼光連家都不敢回了。
把這些本身就比較強勢,或者脾氣性格比較暴躁的女子排除在外的話,一般情況下男子是不用維護家庭關系的,因為在這個家中,男子才是一言九鼎說了算的。
妾的地位
在家中,妻可以使喚妾,打罵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為,妾犯妻與妾犯夫同罪。
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沒有什么權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實際上與奴隸無異。
但是,一般來說,為夫家生育過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權利往往會隨之提高。此外,視門第、家主的教養等的不同,妾的權益也因之而異。
在家中絕大部分都是妻子做主,對妾具有絕對的支持權和變賣處死的權利。
例如《大紅高粱高高掛》二太太與醫生偷情,被大夫人發現,便派人連夜將三太太處于家法吊死。
往往在妻、與丈夫之間產生一種微妙的關系。有的時候丈夫與妻子更沒有什么感情所言,而丈夫與妾的感情就和現在男人與小三的感情,有的時候甚好,但是現在小三是不被社會和法律所認可的,但是妾在古代是認可的。
妾的責任
由于古代娶妾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因此,丈夫對接負有滿足其生理需求的義務,如果一個男子娶了妾,而不能經常與她發生放肆關系,那么,這個男子會受到譴責。
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與丈夫通宵相守,必須在房事完畢后即離去。而丈夫的性生活義務只有到六十歲以上才停止。
綜上所述:
古代靠著這些封建教條束縛住女人的權利,才能維持著男人三妻四妾的生活,而男人在處理家庭關系的時候都是一種態度強硬,說一不二的,或者根本不需要去維持,大部分是正房,也就是妻子來維持,現在就不同了,男女平等,夫妻關系就需要更操心的去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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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二年律令》
《莊子》
《唐律》
《宋律》
《清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