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今天(1月2日),北京市檢察院、北京市藥監局等多部門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
對重大案件要進行督辦 堅決重拳出擊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意見,要求用“四個最嚴”加強食品安全工作。
四個最嚴,即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
此次北京市多部門發布《關于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布局“四個最嚴”行動,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
《實施方案》指出,要加強刑事司法保護,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增強刑罰的威懾力。對重大案件要進行督辦,堅決重拳出擊,組織精干力量組集中辦理,研究解決取證、管轄、法律適用等重點難點問題。
對違法企業實行從業禁止、終身禁業
《實施方案》表示,對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違法犯罪的自然人在一定期限內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從事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相關單位要對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實行從業禁止、終身禁業。
并且,對再犯者進行從嚴從重處罰,將其依法依規納入“黑名單”,對其實施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對重點領域也要加大“行刑銜接”工作力度。
《實施方案》指出,各相關行政執法機關要依法從嚴從快查辦危害食品藥品安全行政違法案件,涉嫌犯罪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要促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完善,進一步推動明確涉食藥安全領域主要罪名案件的移送標準,及時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對于經監督立案的,要加強跟蹤督促,防止立而不偵、久偵不決。
新京報記者 王俊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劉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