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十平方米的新灣街道司法所內擠滿了十多個人,他們經過短暫的爭論后重歸平靜。工作人員宣讀調解結果后,這群人有序地在協議書上按手印并簽字。在司法所與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的調解下,一起涉及一家十余口人的析產糾紛事件得以和平解決。
“當事人的孫子主動來司法所請求我們進行調解。”據潘所長介紹,本次事件的當事人是一位98歲的老太太,2014年拆遷后,在今年9月得一套新北橋社區的安置房,老人膝下有1個兒子,8個女兒,根據《遺產繼承法》都有資格繼承這套房產。 但根據老人的意愿,她準備將自己的孫子列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在她去世后由孫子繼承這套房產。
潘所長說, 老太太及其孫子希望司法所能做中間人,讓其他親屬簽訂協議認可這件事實。
盡管大部分親屬都愿意遵照老人的意愿,但出于謹慎考慮,潘所長還是決定會同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單獨會談老人的各個子女進行確認。
“ 親情雖然無價,但近年來我們也處理過很多因財產分配不均而產生的家庭矛盾,尤其是涉及拆遷安置房。本次涉及的房產市場價高達百萬元,難免會有引發后續矛盾的可能,我們希望能防患于未然。”潘所長說。
司法所與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前后5次上門與老太太的親屬單獨溝通。
大部分親屬都對老太太的決定認可,但有少部分人保持疑惑,不知道從法律上講自己是否也有權利獲得一部分遺產,也有部分人覺得簽這份協議面子上有些抹不開。
面對這些問題,工作人員化身“老娘舅”,詳細地向親屬解釋法律法規,告知他們 根據老太太本人意愿做出的決定,法律上其有效性是成立的,而簽訂這份協議是為了家庭生活和睦,是知法懂法的體現,完全不傷顏面。
在工作人員的勸解下,最終老太太的所有家屬都認可了這份協議。秉承著方便群眾的理念,潘所長利用周末休息時間召集老太太一家集中簽署了協議。老太太的孫子激動地向在場的工作人員表達了自己的謝意,“我畢竟是晚輩,有些話始終不適合和家里人直接說,多虧了各位這么多天以來的不辭辛勞,幫我和奶奶完成了心愿!”
來源:新灣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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