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一男子因講義氣,借給“朋友”3萬元人民幣,結果借的錢沒要回來,又被騙走一部手機。呼和浩特鐵路民警幾經周折,最終將男子的“朋友”抓獲歸案。
案情回顧:
2019年12月13日上午,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治安大隊接到報警,呼和浩特火車站附近某網吧內,一名男子被他人騙取手機一部。
接警后,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在網吧內見到了報案人小徐。經詢問,小徐告訴民警騙走他手機的人姓李,是他在網吧結交的一名男性朋友。不久前,李某曾向小徐表示自己遇到困難,希望小徐能借些錢幫他度過難關,承諾過幾天一定歸還。出于義氣,小徐便將他平時積攢下來的3萬元借給了李某。沒想到李某之后遲遲不提還錢事情,在小徐一再討要下,李某答應12月12日下午在某網吧與小徐碰面,歸還借走的3萬元人民幣。
二人見面后,李某稱自己沒那么多錢,向小徐提議,自己假裝手機丟失,向親戚借錢買新手機。為做戲做足,需要用小徐的手機給親戚打電話,小徐便將自己的手機交給了李某“做道具”,李某稱網吧人多說話不方便,拿著小徐的手機走出了門外。兩小時后,李某返回網吧,說自己剛才去了親戚家,親戚將手機扣下,要求兩人明天一同前往,講清事情原委。如果李某確實欠錢,親戚愿意替他償還。李某和小徐商量,天色已晚,不如先在網吧打游戲,明早再動身。之后,玩累的小徐不知不覺在網吧睡著了,等天亮醒來發現李某早已不知去向。小徐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報了警。
在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有關部門的配合下,民警逐步摸清了李某活動軌跡,可是李某每次現身都只是“蜻蜓點水”,使得抓捕幾次全部落空。12月27日,在呼和浩特市某洗浴場所,民警終將李某成功抓獲。經詢問,李某承認了其詐騙手機,拿回老家出售的違法事實。隨后,民警趕往李某老家巴彥淖爾市,找到李某出售手機的買家,為被害人取回了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公安機關給予違法行為人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二人債務糾紛仍在協商中。(通訊員:裴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