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木舒
2020年的第一天,糟心的事就出現了。
在重慶渝北區的加州花園小區A4幢,發生了一場大火災,火苗從2樓的陽臺開始燒起,迅速往上竄,一直燒到了30層。
而更糟心的還在后面。
火災發生后,重慶消防救援總隊共調派7個支隊,10個中隊,38輛消防車,197名指戰員趕赴現場處置。
可他們全被堵在路上了。
按照路線來看,消防車其實很快就能到達火災小區,但是在從進入嘉州路后,距離小區只有200米的距離時,就因為路邊停著的一排車,雙車道變單車道,堵在那里,緩速才能通過。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好不容易過了那條道,道路盡端小區門口還有第二道路障:三道平行的路樁。
第一道路樁只有兩個,第二道路樁有12個,第三道路樁有7個。
這個消防通道入口的路樁,原本是為了防止車輛亂停,可最后卻成為了堵住消防車的障礙,沒辦法,消防隊員只得先用切割工具切割路樁,這又耗掉了不少時間。
但這還不是結束!!
小區里,消防通道被占,立著“消防通道,禁止停車”的位置,停了許多輛私家車,消防車根本無法快速進入,大部分車主趕來將車子開出,可有一輛白色馬自達聯系不到車主。
這才有了那段在網上瘋傳的視頻:眾人合力,將占道的白色車,掀翻在人行道上:
看下來真的讓人又急又氣,但更多的是心慌。
不知道你的小區是什么樣,但我家所住小區情況真的類似。
整個小區路兩旁,都停滿了車,地上明晃晃的消防通道四個字,卻總有那么些人看到了當沒看到一樣,停車在那連個聯系方式都不留。
想想真覺得害怕。
倘若有一天真的發生火災了,那是不是也會出現一樣的情況?!
生的希望就在眼前,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就是無能為力。
01
在看到這則新聞后我在想,倘若一路通暢,那是否,結果就會不一樣?
我們無法來計算這兩者的差距,但之前,消防員們做過的一個模擬實驗告訴了我們答案。
他們選擇了我們身邊最普通的一老舊小區,在2層一房間里設置了一“假火點”。
消防隊立即出動,可就在距離火災現場最后的168米,他們走的太艱難。
消防通道上堵著一輛輛汽車,繞過了一輛還有下一輛,消防員必須得下車指揮,消防車只能緩慢小心的通過。
而接下來一邊是停著的車,一邊又是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垃圾桶,他們不得不又得下車清理。
之后他們還遇到了亂拉亂接垂下來的電線,還得找竹竿挑起電線,讓車子通過。
好不容易經過了重重阻礙,就差一個轉彎,就差幾十米的距離,又是一堆占用消防通道的私家車,消防員們只能下車鋪設近5盤水帶,帶著便攜的滅火設施,先趕去。
168米,消防車行駛了6分鐘。
而消防員鋪設水帶到滅火,才用了1分53秒。
那間火場,原本只是被子著火,后來,濃煙已經彌漫整間,室內溫度相差30倍,整間臥室都被燃燒破壞。
后來他們又做了一個實驗,相同的一條路,倘若消防通道一路暢通,消防車248米,只需走36秒。
2015年,寧波某小區消防通道被堵,登高車不能及時進入施救,被困火海的母子不幸離世。
2019年,一樣是因為消防通道被堵,登高車無法進入,一位90歲的老奶奶活活被燒死。
相關統計顯示:
全國重大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中,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情況;
近10年的群死群傷火災中,約半數是因為消防通道阻塞,使火情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控制。
救援,拼的就是時間,可生與死中間所隔的就是一輛輛占用消防通道的私家車!
36秒到6分鐘,對于命懸一線的人來說,就是生與死的距離。
你占用的不只是一個車位而已,而是別人的生命通道,也可能是你自己的生命通道!
02
而在這背后,最可怕的是什么?
那些明明做錯了的人,卻并不覺得自己有什么問題。
想想看,那大大的“消防通道,禁止停車”,司機是看不到,還是不識字?
為什么他們還是要占?
我想他們一定看到了,但是他們心懷僥幸,他們不覺得,會那么巧的出事。
而且,就算出了事,那也都是你們的錯,與我何干?
就像2019年12月,沈陽那棟高層居民樓著火,一樣的情況,私家車堵住了消防通道,消防車就距離火場幾十米,可就是進不去。
那時,居民和堵住消防通道的車主大聲了激烈的爭吵,居民斥責車主亂停車堵通道,結果車主大吼著:“你樓上著火和我有關系嗎?”
這就是很多人的邏輯,災難沒有降臨到自己頭上,永遠也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即使知道自己有錯,第一反應,也是想著甩鍋。
評論中我看到很多網友說:還不是怪小區太老,停車位太少,才不得不占用消防通道。
可其實,在我看來,這個邏輯很奇怪。
這是不是和“因為我沒錢,才要去搶劫”,“因為我生活不順,就要去殺人泄憤”一個道理?
最多最多,這只能成為造成事故其中的一個原因罷了,但絕對不能成為脫罪的借口。
車位規劃要改,但占用消防通道的罪責也不可能免。
況且,在我看來,恰恰是因為小區太老,才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因為老小區,可能比規范的新小區,更有發生火災的危險!
其實有時候很期盼,期盼在發生一件壞事后,所有人都能先自省,而不是先甩鍋。
柏楊的《丑陋的中國人》寫過一段話:“中國人不習慣認錯,反而有一萬個理由,掩蓋自己的錯誤。有一句俗話:“閉門思過”,思誰的過?思對方的過。”
這就是一種最常見的心態。
他們從不覺得自己有什么錯,或者說,他們根本不在乎自己到底是不是犯錯。因為他們總能找到理由,證明我的錯也是因為你的錯才導致的。
就像開頭重慶那場火災。
中國消防的事故通報中顯示:火災主要燃燒物質為陽臺雜物、雨棚。
想想看,雨棚的火災風險,很多年前就有報道,雜物有風險,也不能堆。這些都有火災危險,我想,所有人都知道。
可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呢?物業上門要求拆除雨棚,要求清除陽臺、過道紙箱、雜物、柜子,和物業發生爭執的又有多少?
先例那么多,難道真的要等火燒到自己家里才能有教訓嗎?
消防通道也是一樣。
重慶火災的第二天一早,記者再去火災事發地,卻發現,消防通道上又停了車。
燒毀的一層樓就在眼前,人人說,天天說,可照樣有人不聽。出了事又不承認是自己的錯。
竇令成說過:“現在人和人之間的矛盾,主要是來源于有那么一撥人,慣用圣人的標準衡量別人,用賤人的標準衡量自己。”
就像那個說“你家著火和我有什么關系“的人,倘若有一天著火的是他家,我想他會比那個居民還要暴躁。
其實,倘若人人都能先自省,在責備別人,先解決自己身上的問題,在苛責別人,那我想,矛盾會少很多了。
03
在看新聞時,朋友說了一句話:當個人素質指望不上時,就只能用嚴苛的懲罰來“控制”他們了。
在2018年7月9日上午,四川南充某小區25樓發生火災,消防車在路過小學時,本來寬寬的馬路,被眾多私家車堵塞。
在消防隊員和交警的挪車喊話下,不少車主立刻挪車,但還有3輛一直在那,于是消防車,直接一路撞了過去。
撞了你的車,路人拍手稱快,而車主,還不能索要賠償,這就是你違規占道的代價。
而消防法也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單位違反規定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規定則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但我看,勸阻、罰款已經沒什么效果了。
慘例那么多,但對于一些人來說還是自己方便最重要,他人生命與我無關。這一切無非都是教訓太輕,就像針扎一下,疼痛一下就過了。
倘若就像醉駕、酒駕一樣,只要被發現占用消防通道,就扣分、扣車、罰款、拘留、甚至入刑,我想,即使找不到停車位,也沒人敢停了吧?
《人民日報》說:“事不關己”的冷漠態度,司空見慣的僥幸心理,以及匱乏的懲戒手段和監管網絡,是這條生命通道上一個個必須清除的障礙。
是啊!
指望不了個人約束,那就只能狠狠地罰出所有人的規則意識!
不只是消防,所有都一樣!
這不是在害我們,而是在救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