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天生就是善良純潔的。
伴隨著年齡的增長,周圍環境的熏陶,如果接觸的環境一片和諧,父慈母儀,朋友也都正直善良,他就有可能成為一個善良可親的人,但是如果父親酗酒,母親賭博,經常吵架,身邊的朋友個個見利忘義,他難免也成為一個地地道道的小人。
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身為君子嗎,擁有寬廣的胸懷,能夠寬以待人,容納各種事情,不計個人利害得失。而小人卻恰恰相反,他們心胸狹窄,斤斤計較,與人為難、與己為難,時常憂愁,局促不安。小人之所以常常憂慮不安,正是因為他的內心已經被私欲所迷惑,被物欲所蒙蔽了。
當今社會,適者生存的價值觀大肆流行,在利益面前,每個人都有可能動搖。為了利益不會顧及情誼上的東西,很多人會違背良心做出不可思議的事情,不管你有多么高尚,不論你們關系有多么親密,即使是父子也會因為利益而反目。
被告人小周,今年30多歲,因為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而原告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父親,到底是什么原因讓父子反目成仇呢?
原來這一切都是房子惹的禍啊。小周和老周為房產糾紛到居委會調解,居委會的大媽費勁口舌做思想工作,感情和道理都講的清清楚楚,可是父子倆就是達不成和解。
談判未果后,老周下樓,小周也跟了出去,嘴里嘟囔:“問題不解決,你哪也別想去。”老周被糾纏惱了,掏出手機要報警,小周火氣一下就上來了,撲上去搶手機,兩人就扭打在一起了。
當時火氣都沖昏了理智,二人下手都比較狠,小周順手就掄起雨傘打父親的頭,把父親的臉劃了個大口子。老周這個當父親也發起飆來,一邊喊救命一邊沖兒子的臉給了幾記重拳。
老周報了警,經鑒定已經構成了輕傷,老周問能不能立案,民警說可以,但建議他們父子和解。不料老周堅決要求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立案傳喚小周。
因涉嫌故意傷害,小周被提起公訴。這才有了故事開頭的判決結果。哎,為了房產明明是至親,卻在法庭上視如仇敵。
一位年長的法官說,這種案子十多年前基本沒有,那時候很少有人為房子打官司,更別說親人為房子反目成仇了,可現在,為房子打官司的事情,可是十有八九了。
經濟的飛速發展,固然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可是如果沒有了道德教育,人們只顧功名利祿,卻忽視了父子親情。人情冷漠,這種社會該是多么可怕啊。正因如此,我們更應該守住天理道德,不能被私欲、物欲所蒙蔽,珍惜身邊的親人和親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