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雍正王朝》里有這樣一個故事,江夏鎮土豪劉八女殺人犯了死罪,同鄉的張五哥頂替劉八女被判了斬刑,幸虧康熙及時趕到,查明了案情,張五哥才得以免死。這里的張五哥就是宰白鴨,所謂宰白鴨,就是有錢有勢的富戶犯罪后,花重金找無業游民或者貧寒子弟來頂死,貧寒子弟因為貪利而主動去送死,就像任人宰殺的白鴨。
宰白鴨這一現象最早盛行于乾隆時期的福建和廣州一帶,到了道光年間逐步擴展到了內陸地區。據史料記載,清朝后期僅福建的漳州和泉州兩地因為宰白鴨枉死的人就不下百人。無獨有偶,在清末學者陳其元的《庸閑齋筆記》也記載過一件宰白鴨事件,當時冒名頂替的白鴨被陳其元的父親陳鰲勸說翻供。
過了半月左右,案子重新發了回來,罪犯還是那個少年,陳縣令有些不解。少年好像知道陳縣令的疑問,他哽咽著說,到了知府我差點被知府大人打死,王大人的兒子里里外外都買通了,我如果翻供他們會活活打死我,我翻供后,父母兄弟姐妹都罵我,家里收了王大人之子的錢早就花光了,我一死大家都滿意了。陳大人,謝謝你的好意,我實在不能活著出去!還是讓我死吧,大人的恩德來生再報!少年說完已淚流滿面。陳大人默默的走出了牢房。第二天,陳縣令掛印而去。只見衙門公堂桌上留下了幾個大字“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