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遭嫌疑人誣告,導致其在調查期間,警銜晉升以及個人待遇、聲譽受到影響。1月6日,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當天,宜昌市伍家崗區紀監委公開給萬壽橋派出所副所長陳慶寧正名,證實匿名舉報的問題不屬實。
據悉,2018年9月,伍家崗區紀監委、伍家崗區人民檢察院先后接到匿名舉報,稱萬壽橋派出所副所長陳慶寧,在辦理案件中,收受當事人現金,未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起訴,放任嫌疑人犯罪。
線索核實期間,陳慶寧因此暫緩按期晉升警銜、暫緩人民警察執法勤務機構警員職務套改及晉升等個人待遇受到影響。同時,也在一定范圍內對該民警造成了負面影響。
去年11月,伍家崗區公安分局將該涉案團伙成員全部抓獲歸案。伍家崗區紀監委迅速進行了核實調查,證實匿名舉報的問題不屬實,系誣告。1月6日,市公安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給陳慶寧同志頒發《維權正名通知書》,在一定范圍內為其消除影響。據悉,這是該局2020年01號維權正名通知書。
當天,宜昌市公安局還給萬壽橋派出所民警陳淳、土城派出所民警覃思鄧歡發放了維權撫慰金。
去年12月18日20時50分,一精神病患者持磚頭跑出家門,在街道上叫罵時,突然將磚頭投擲到萬壽橋派出所門口的墻壁上。危急時刻,陳淳意識到可能傷及路過群眾,他不顧個人安危,上前制止時,頭部被該患者砸傷。
去年12月29日下午6時許,點軍村民杜某以大貨車經過橋梁會破壞其房屋結構為由,攔住一輛大貨車不讓其通行。民警覃思鄧歡帶領兩名輔警出警處理。在將杜某帶離現場時,杜某順勢倒地并誣陷警察打人。同時,杜某的弟弟韓某三、鄰居王某在現場參與了暴力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致使覃思鄧歡受傷。
采寫:南都記者 向雪妮
編輯:張亞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