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呂婧近日,中山市三鄉鎮一男子龐某威脅阻礙交警執法,還聲稱可以找出交警的家人信息,恐嚇交警外出“小心點”。日前,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肇事逃逸還不配合交警執法
2019年12月17日18時許,朱女士與家人吃過晚飯后駕車回家,在途經三鄉城桂路河生酒樓信號燈路段時,突然被一輛從右側車道插入行駛的小轎車碰撞。“砰!”突如其來的碰撞聲嚇得朱女士忍不住驚呼。讓朱女士意想不到的是,肇事車輛沒有停下來,而是揚長而去。驚魂未定的朱女士在家人的安撫后,撥打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警后,三鄉警方隨即開展調查,同時調取朱女士車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進行核查。經過核查,交警發現并鎖定了肇事逃逸的車輛,于是傳喚該車車主林女士到交警大隊協助調查。當天19時許,林女士駕駛小車來到三鄉交警大隊。在現場,交警發現林女士的小車有明顯碰撞痕跡,并與行車記錄儀視頻中肇事逃逸車輛一致,于是詢問當時是否由林女士駕駛車輛。
在確定是林女士后,交警按照執法程序要求林女士出示駕駛證等相關證件。但是林女士并不配合,還表示對碰撞朱女士的小車不知情,與同行的男子一起指責交警態度不好。由于林女士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交警說明需要立案處理和暫扣車輛調查。但是林女士不理解,認為交警是賭氣執法,不讓其和朱女士私了,聲稱要投訴,甚至揚言“要抓就抓,判死刑就判死刑”,態度極其惡劣。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一旁陪同林女士的男子揚言,可以找出交警的家人信息,恐嚇交警外出小心點。在受到交警的警告后,還有恃無恐道:“告我啊!”
該男子被拘留10日并處罰款
由于該男子的行為觸犯了法律,2019年12月24日22時許,三鄉警方通過偵查掌握了該男子相關信息,并在中山市坦洲鎮十四村某房屋將該男子龐某抓獲。經審查,龐某交代,因為認為交警執法時態度不好,心生不滿,便謊稱通過手機查詢了交警的個人信息,揚言威脅交警人身安全,阻礙交警執行職務。
日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對交警的執法行為有異議,可依法向相關部門投訴或申請復議,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任何人不得以無理糾纏、使用侮辱性語言、甚至肢體暴力的方式對抗交警執法。否則,將受到法律懲罰。
編輯:侯玉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