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網訊 記者董柳、通訊員連法報道:只因小摩擦引發大沖突,為逞一時之快,沖動行事!近日,清遠市連南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被告人梁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19年6月20日凌晨2點,房某等四人一起乘坐小車途經清遠市連南縣寨崗鎮城北新街時,遇見有兩輛小車堵住去路。
房某便下車詢問小車上的梁某,為何要堵住行人的去路,并要求梁某一方將車挪開,讓他們通行。
誰知與梁某一起的楊某(在逃)挑釁道:“不讓道又怎么樣!”房某見對方態度囂張,就與他們爭論,吵著吵著雙方動起手來,房某車上其他人見雙方發生沖突后先后從車上下來,攔路的兩輛小車上的李某、馮某等多人(在逃)也沖出來,雙方人員扭打在一起,其中梁某一方使用啤酒瓶等工具對房某等人進行追打,房某等四人被對方打得頭破血流,經鑒定房某和其同伴分別構成輕傷二級和輕微傷。
梁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據查明,梁某向被害人房某等四人支付了醫療費、伙食費等全部費用共計63000元。
經連南法院審理,被告人梁某參與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編輯:木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