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升級太原市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的通告
根據太原市氣象、生態環境部門研判會商,未來 3 日太原市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污染物濃度將持續維持在較高水平,空氣污染呈加重趨勢。為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決定升級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預警級別由橙色升級為紅色,同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紅色(一級)響應(1月8日0時-1月10日24 時)。為應對空氣重污染、保護公眾健康,太原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在太原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交通管理措施具體為:
一、限行時間:
2020年1月8日0時至2020年1月10日24時。
二、限行區域:
繞城高速東環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晉中段)以西,繞城高速北環段以南,繞城高速西環段、青銀高速(太原羅城至清徐段)以東,小牛線、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圍內。
三、限行措施:
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所有機動車(含非本市車輛)實施尾號限行管理(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單號單日通行,雙號雙日通行,具體情況:
8日0時至8日24時:雙號通行;
9日0時至9日24時:單號通行;
10日0時至10日24時:雙號通行。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管理:
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游客車)、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校車以及通勤大中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制式警用車、制式執法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葬專用車輛、新能源號牌車輛。
以上車輛屬中重型載貨車、專項作業車的,須辦理“限行區域通行證”方可通行。
五、市內公交車全部免費乘坐:
限行期間,市內公交車全部免費乘坐(不含太原至晉中城際公交線路);倡導“文明交通、綠色出行”,倡議市民選擇“公交車、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
六、其它管理規定:
限行期間,濱河東路、濱河西路部分路段高峰期限行調控措施,暫停執行;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
紅色(一級)響應措施具體為: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 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盡量避免戶外 活動。
2.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可采取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3.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等防護措施。
4.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加強應急值守和對相關疾病患者的診療保障。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1.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 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4.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 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使用效率。
5.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6.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污染情況采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7.公交備用車輛全部上路,增加運營班次,延長公交營運時間,市區內主干線路早晚各增加60分鐘,邊遠線路延時收車30分鐘。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1.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 執行紅色預警減排措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督導檢 查組加強對紅色預警管控企業及供熱站、電力生產和供應等 保障類企業督導檢查,保障各類煤堆、料堆、渣堆防塵措施 到位,確保減排措施執行到位。
2.移動源減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及工業園 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搶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常車輛進出超過 10 輛次) 的單位中重型載貨車輛禁止公路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鋼鐵、焦化、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煤炭、玻 璃等重點行業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紅色預警車輛運輸要求執行。在高速環內實行交通管控,禁止中重型載貨車通行(運輸瓜果蔬菜等新鮮農 產品車輛及清障、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除外)。市區內機動車實施單雙號限行。
3.揚塵源減排措施。
除應急搶險外,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戶外作業。
(原題為:《剛剛,太原啟動重污染紅色預警!8-10日機動車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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