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案發地所在小區,死者的現任房主稱,解麗萍是為了報復前夫,才殺死這名與前夫正在同居的女子,前夫也受傷了。這件事情很像以前我遇到的一件事。
一位朋友的姐姐長期遭受丈夫家暴,后來發展到把第三者帶回家中一起居住,雖然經過居委會和派出所的調解,小三搬離,但丈夫仍然經常不回家,家庭的開支和兒子的學費也只是靠妻子推手推車賣水果的微薄收入,就在這年的大年初一,妻子早早拉著車子到街上,結果碰到丈夫摟著小三在逛街,一時氣憤就上前質問,結果被丈夫當街暴打,
后來被派出所民警帶去調解了一天,第二天按風俗女兒要回娘家吃飯,晚上剛剛回到丈夫家,就又被喝醉的丈夫打了一頓,還被他拿著斧頭架在脖子上恐嚇“你家里人是不是又在煽風點火說我壞話了,明天我就去你家,砍死你全家!”,她嚇壞了,癱在沙發上,看著丈夫喝醉睡著,想到家里人會不會真的被他傷害……到了半夜,終于忍不住拿起了斧頭,把丈夫的頭劈爆了。
在她投案自首后,一個律師找到她娘家人,連哄帶騙的對她妹妹說“你姐姐犯的是故意殺人,肯定要死刑的!你準備二十萬,我幫打通關系,起碼不用死,運氣好的判十五年吧!”,束手無策的妹妹也沒有什么錢,唯一想到的就是把房子賣了救人……還好我找到法院的同學,通過他的指點,不請律師,把以往家暴的居委會和派出所的調解記錄送到法院,后來經過開庭,只是判了八年。現在已經出來了。(這個律師就是個敗類)
最近我在做一個調查,就用裁判文書網上公開的判決書,搜索帶有“家庭暴力”的刑事判決書,一共有407個判決書,初步看下來,男性有家庭暴力并殺害妻子的一般是判死緩,死刑不多,女性殺死丈夫很少判死緩,一般都是十年上下有期徒刑,有幾個死緩的都是因為有婚外情,
犯罪事實跟潘金蓮跟武大郎的事情差不多,還沒有具體的分析報告,只是一點直觀感受,有心人也可以用這個辦法去查一下。法官都是普通人,而且現在法官檢察官中女性占到40%以上,她們不會加入到這種“傳說中的對女性體制性的壓迫”里來吧?遇到這種不平等的事情先動動腦子,不要有過激的行為,代價是很嚴重的,就算是判刑10年,不也是失去了10年的自由,人生有幾個10年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