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當晚,市南公安分局珠海路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臺南路一酒店附近有人違法燃放煙花。公安機關調取多處視頻監控找到違法行為人劉某,依法對其進行處罰。據劉某交代,1月1日當晚,他擺下宴席,為自己即將遠赴重洋,出國求學的朋友舉杯送行。當眾人酒足飯飽,即將散去之時,劉某感到離別的情懷難以抑制,從自己汽車后備廂中拿出了一大盒煙花,在停車場的空地上點燃。珠海路派出所巡邏民警發現后立刻趕往現場,煙花已經燃放完畢,劉某也早已駕車離去。巡邏民警對殘留的物證進行提取,并且調取查看視頻監控,隨后通過天網工程查找比對,最終確定當晚違法燃放煙花的是劉某,將他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劉某承認了燃放煙花的事實。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對劉某處以500元罰款。從青島市公安局了解到,自2020年1月1日起,《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開始正式執行。為了確保嚴格落實,青島市公安局發動全局警力和社會力量,開展高強度、高密度的禁放宣傳攻勢。每條街道、每個社區,每天都出動專門警力進行巡邏防控,每到節假日,全員上崗加強街面巡防力量,對違規販賣煙花爆竹的堅決處理,對有意進行燃放的進行及時勸阻,對違規燃放的進行嚴格處罰。當天,全市共出動政府機關、街道、社區以及社會力量22060人,出動公安民警及輔警9196人,在全市56個街道,1614個社區,3090個防控網格,31171個樓院、單位,1307條道路、39328間商鋪,97個集貿(農貿)市場嚴查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4起,處罰4人,收繳煙花爆竹10多件。公安機關提醒,春節將至,請大家自覺遵守《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全市公安機關也將一直保持嚴打態勢,大力開展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堅決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一查到底,絕不松懈,用實際行動,保衛青島干凈純潔的藍天。市民可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給予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