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6名替考學生緣何被免予起訴
“這份不起訴決定書對我而言,除了對犯錯的悔恨,更是對檢察機關的感恩和對未來的向往。”近日,湖南省臨湘市檢察院來到當地某職業學院送達絕對不起訴決定書,一直忐忑不安的學生小輝心中的石頭終于落了地,當場泣不成聲。
2019年10月26日,在臨湘市一所中學舉行的成人高考某考場內,監考老師發現考生“呂某”的長相、攜帶的身份證照片與準考證上照片有較大差異,存在替考嫌疑。考試結束后,巡考人員將該考生帶到辦公室詢問情況,該考生小田很快承認其代替“呂某”參加考試的事實,巡考人員隨即報警。根據小田的交代,民警隨后在校門口抓獲了包括小輝在內的另外6名替考學生(其中1人因未滿16周歲,接受調查后被釋放)。2019年10月28日,本次替考的組織者楊某(另案處理)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調查核實,該案6名替考人員皆為在校大學生,他們通過貼吧、QQ兼職群了解到楊某發布的替考消息后,加入楊某所建的微信群,同意以每天200元的報酬代替他人參加成人高考。10月26日,這些學生考完第一場后即被公安機關抓獲。
為深入了解案情,檢察機關進行了調查走訪。“其實這些學生的在校表現和學習成績都不錯,有的還是學生干部,也有人經常獲得獎學金。”承辦檢察官說。
“我們錯在不懂法,又抱有僥幸心理。”事后,另一涉案大學生小利回憶道,自己在一個微信兼職群看到200元一天的兼職消息就心動了,聯系組織者楊某后才得知是替考。考前曾有人在群里發了消息稱成人高考嚴禁出現替考、代考狀況,但是楊某謊稱都安排好了,不會有任何風險,并給了替考學生們一個編造的“余主任”的電話號碼,表示即使被抓也沒關系,只要打電話給“余主任”即可解決。于是他信以為真,沒有考慮后果就去替考了。誰知道,隨之而來的便是“被追究刑責”“失去自由”“檔案污點”……
了解情況后,如何處理又成了一個難題。“法律的目的本也不是懲罰人,而是引導人。刑事司法中既要‘雷霆萬鈞’,也要‘春風化雨’。”該院檢察委員會討論后認為,6名大學生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且屬于初犯、偶犯,可適用寬嚴相濟的法律原則,不以犯罪論處。于是,從學生成長和前程的角度出發,該院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作出不起訴決定。(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張吟豐 胡莎)
(責編:江宏(實習生)、孝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