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所以千萬不要隨隨便便,一定要慎重,婚后要是想離婚的話更要考慮清楚,你要明白一點,有些事情經歷過以后就會留下一定的痕跡,沒法發(fā)再去改變了。
01
之前看過一則案例。有一對夫妻為了減少付稅能多買套房子,妻子要求演個戲假離婚,而丈夫一點都不愿意。因為他的年薪高達百萬,根本就不在乎那一套房子賺的錢。丈夫覺著結婚和離婚就是比較有意義的,夫妻倆不能因為這點錢就離婚,而妻子覺著反正兩人都有夫妻之實了,離不離婚就是一張紙的事情,還能多賺一套房子,多不少錢呢。
兩人因為這件事產生了不小的矛盾,沒辦法丈夫只能選擇和妻子去領了結婚證。
后來妻子的房子買了之后跟丈夫提出復婚的請求,但這時候丈夫死活都不同意了,他說:“你已經不是我最開始認識的妻子了,現(xiàn)在的你愛慕虛榮,愛錢如命,為了這么一點的利益甚至要和我離婚。現(xiàn)在咱倆已經不是夫妻了,也不會再復婚了!”妻子看著面前無情的丈夫,欲哭無淚。
02
我覺著結婚和離婚都是比較有意義的事情,夫妻之間不能因為任何其他的因素而產生離婚的想法。
我二婚,從來沒生過孩子,想要10萬的彩禮都不行。男朋友知道后就娶了其他年輕漂亮的姑娘。
陳晴對此非常苦惱,自己明明是個好姑娘,為什么男朋友一點都不理解自己,不想給彩禮,要不然就不娶自己。
她之前有段非常隱秘的婚姻,當時她不顧父母的反對,和男朋友領證結婚了,就連婚禮都沒辦。在結婚之后她就和男朋友住在了一起,還沒住夠一年就因為生活上的一些小事情吵架離婚了。后來她才發(fā)覺原來父母的勸阻是對的,前夫是一個沒有責任感的男人。
03
她的這段婚姻沒有幾個人知道,就她和她父母還有兩個較好的閨蜜知道。陳晴覺著,雖然自己已經結過一次婚,但是也沒生過孩子,朋友們都不知道你,就像是談了一次戀愛而已,同居一年又沒什么大不了的,自己的情況和那些沒結婚就和男友同居的女孩們沒什么太大的區(qū)別。
在離婚之后她就認識了現(xiàn)在的男朋友李軒,倆人在一起之后她也沒有把自己之前的感情經歷向對方傾訴過,更沒說過自己是已經離過婚的女人。
談了一年多的戀愛以后,兩人決定要離婚了,于是把雙方父母叫在一起談下結婚事宜。
結果是兩人先領證然后等婚禮當天給10萬的彩禮錢,并且女方還會陪嫁一輛代步車。
04
李軒考慮了一下,陳晴的父母還是很大方的,一輛代步汽車怎么也得十來萬吧,差不多就回本了。
但終究紙是包不住火的,在領證的那天李軒看到陳晴的婚姻狀態(tài)上面寫著“離異”二字的時候心都要碎了。
陳晴見狀解釋:“我當時不懂事,私自去和男朋友領證了,我爸我媽當時不同意,所以也沒辦婚禮,結婚后不到一年就離婚了,我現(xiàn)在特別后悔當時的那段經歷。但我沒懷過孕,沒有孩子,這根本就不算結過婚吧?況且現(xiàn)在很多的女生都和男朋友同居過,形式一樣的。”
這下?lián)Q到李軒猶豫了起來,最終還是沒下定決心和陳晴領證,他說他要回去考慮一下。
05
回家以后李軒想了很長的時間,然后給陳晴打電話說:“咱倆結婚可以,但是這10萬塊錢的彩禮我就不能給了!”
陳晴怒回道:“我二婚,但我沒生過孩子啊,難道要10萬塊彩禮都不行嗎?”
之后李軒就再也沒給聯(lián)系過陳晴,兩人的感情瞬間一落千丈,婚禮的事情也竹籃打水一場空。
李軒后來發(fā)來分手的消息,意思說10萬彩禮也沒有,家里沒那么多的錢,娶不起陳晴。
陳晴后來知道李軒要結婚了,娶了個95年的姑娘,比陳晴小了整整五歲,聽說彩禮錢要了20萬。
06
這時候陳晴才明白,原來李軒并不是因為家里沒有錢才不選擇娶她的,只是他不想花10萬彩禮娶個二婚的女人罷了,她想著要是當時自己不要彩禮的話,李軒還是會選擇自己的。
陳晴怎么也想不明白,難道婚姻狀態(tài)就那么重要嗎?二婚但是沒有孩子,和那些有過同居經歷的女人的差別很大嗎?
其實頭婚和二婚的差別非常大,要是男人是頭婚,他一般也會想娶個頭婚的女人,要是陳晴在談戀愛之前就把這件事情坦白了那還好說,要是男生嫌棄的話就完全可以避免中間的那些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