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健案之后,應及時思考如何全方面治理直銷企業。這是一個全方位的治理,短期可以靠刑法震懾,長期來看,還應該從市場經濟和行政監管等方面入手治理,方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讓這樣傷天害理的企業不復存在。
權健案之后,應及時思考如何全方面治理直銷企業。這是一個全方位的治理,短期可以靠刑法震懾,長期來看,還應該從市場經濟和行政監管等方面入手治理,方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讓這樣傷天害理的企業不復存在。
1月8日,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對權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輝等12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依法公開宣判,認定被告單位權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輝等12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判處被告單位權健公司罰金1億元,判處被告人束昱輝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5000萬元。
至此,權健一事基本算是塵埃落定。權健案雖了,但整治直銷市場并不能停下腳步。那些仍舊潛藏著的,可能靠欺騙、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如權健般的直銷企業,并不會隨著權健案一審宣判而消亡。因此,理應將權健一案列入典型案例,以震懾那些擁有直銷牌照、但企圖在“合法外衣”掩蓋下干傳銷勾當的企業,告訴那些企業,這樣的行為是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8日判決后,據報道,權健風波中癌癥女童周洋的父親認為判決太輕,權健還涉嫌冒充醫生非法行醫等。能夠理解這些受害者家庭的心理,這也從另一個層面上反映出一個問題:現行法律及制度框架對于如權健公司一案的行為,并沒有全面的約束,使之有機可乘。
在權健公司一案最初曝光之際,就有媒體詳細梳理了權健公司架構,從而得出結論認為,權健公司復雜的架構可能是其得以逃脫法律制裁的原因所在。當時,周洋父親曾向警方對權健提起刑事控告,但警方給出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針對束昱輝非法行醫及銷售假藥、權健及束昱輝利用周洋進行虛假廣告宣傳,警方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此外,現行刑法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量刑相對較輕,一般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似乎并不足以震懾此類違法行為。
據媒體此前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布了3682件關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一審判決案件,僅752起案件認定了“情節嚴重”。也就是說,只有約20%案件的被告人量刑在5年以上。因此,就有法學學者針對該罪表示,“當前形勢下,確實也需要強調刑法的震懾作用,適當提高量刑力度。”
在權健公司一案判決之后,應該及時思考如何全方面治理直銷企業問題。這是一個全方位的社會治理問題,短期可以靠刑法震懾,長期來看,還是應該從市場經濟和行政監管等方面入手治理,方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讓這樣傷天害理的企業不復存在。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陳城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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