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婚姻都死在理所應當上面……
不要把離婚歸結于對方的錯,其實很多人的婚姻之所以失敗,都源于當初的自己不夠努力,付出得不夠多,卻一味地想要得到,沒有為婚姻付出多少,是我們自己的錯,而不是其他的原因…
女人結婚之前,想怎么幫助自己的家人都無可厚非,甚至自己吃糠咽菜,家人穿金戴銀都沒人說你什么。
可是一旦你組建了家庭,卻還像結婚之前那樣幫助自己的家人,那么你這種女人注定會失去一切,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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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劉麗就每個月把自己的工資存三千下來,打算將來給自己的弟弟結婚用,她這樣的行為沒人能夠說什么,畢竟她自己掙的錢有權利自由分配。
可是等她和自己的丈夫結婚之后依舊如此,她自己掙的工資存三千給自己的弟弟結婚,剩下的錢她自己支配,家里的一切開銷全部是她丈夫承擔,甚至兩個人共同貸款買的婚房,劉麗也沒出一分錢還債,全部是她丈夫一個人在負擔。
久而久之,家里的一切都是劉麗的丈夫在負擔,所以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劉麗就會不斷的抱怨,沒錢用,還拿別人家的男人和自己丈夫比,說別人的丈夫能掙多少錢,而自己的丈夫才掙一萬多不到兩萬,還了房貸除掉開銷都存不下幾個錢。
最開始劉麗的丈夫還會看在夫妻感情上沒有多說什么,可是久而久之,劉麗居然越來越過分了,說的話也越來越難聽。
本來就一肚子氣的丈夫,這下爆發了,和劉麗大吵一架,甚至很直接的要求劉麗把工資拿出來,幫著還房貸,既然房子寫的兩個人的名字,那么就該兩個人共同承擔還貸款的義務。
結果劉麗卻耍賴一分錢不出,甚至還破口大罵“還房貸是你們男人的事,我的工資要留著給我弟弟結婚,男人才是家里的頂梁柱,憑什么要我們女人幫你們男人還貸款,你有本事結婚,卻沒本事掙錢還房貸?”聽了劉麗這番話,她丈夫當時就失望至極,然后很堅決地提出離婚“離婚”兩個字,然后不顧一切地拉著劉麗去民政局辦了離婚。
走出民政局,劉麗還很不以為然地對自己前夫說,希望他別后悔。
結果劉麗的前夫沒后悔,她卻后悔了,離婚后,劉麗住回了娘家,結果她母親卻嫌棄她要趕她走,還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哪有在家里住的資格,不由分說的把劉麗攆出家門。
不過劉麗雖然被趕出家門,可是她每個月的工資依舊有三千是為自己弟弟準備的,以前有前夫拿錢,她就算少三千塊錢也能過得滋潤,可是現在離了婚,她每個月工資本來就只有不到五千,結果再少三千,她連最基本的吃喝拉撒都不夠。
所以她就直接打算不再給自己弟弟存結婚的錢,可是她不想這么干,她的母親卻不同意了,直接找到她啪啪給她幾巴掌,惡狠狠地對她說,不管她怎樣,每個月給自己兒子存的三千塊錢一分不能少…
這個時候,劉麗才腸子悔青,她就想起前夫,想去找前夫復婚,卻看到前夫已談了女朋友,把她當成了空氣,對她視而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