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該不該設置離婚冷靜期?
這個問題成為近期大家討論較高的話題之一。
12月16日,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中提出,夫妻雙方決定協議離婚,首先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之后就面臨著30天的離婚冷靜期。
也就是說,在離婚冷靜期的這段時間,只要任何一方撤回申請,離婚不成功。
如果沒人撤回申請,30天結束后,雙方親自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才能拿到離婚證。
如果不去,也會被視為撤回申請。
所以,只要離婚證沒有到手,離婚冷靜期這段時間就算白費了。
對于這項規定,很多人看了以后非常感嘆。
有人說,現代人追求閃婚閃離,殊不知這是對婚姻的不負責任;
也有人說,冷靜期是給沖動的大腦來個緩沖期,給彼此一個冷靜的臺階,給兩個人留點反思的時間。
講真,現代人的婚姻真的越來越脆弱了,有時候禁不起一絲考驗,就已經破碎了。
對他們來說,婚姻不再是一生的責任,而是沖動下的產物,可以隨便結婚,也可以不愛了就斷了,不帶一絲留戀。
但是,不管是草率地結婚,還是離婚,從來都是對所有人的不負責任。
有人問:“為什么要設置離婚冷靜期呢?我都要離婚了,還冷靜什么呢?”
但是情緒上的沖動,會影響我們的判斷,有時太沖動也會讓我們錯過一段好的感情。
記得不久前看到過這樣一則視頻:
一對夫妻因為一件小事吵得不可開交,原因就是在參加同學聚會的時候男人說了兩人在一起后姑娘的糗事,姑娘實在尷尬就沖他喊了一句:你有病吧。
突如其來的一句話,讓男人楞了一下,本來那些糗事在他眼里都是可愛的舉動,但是卻被她說得那么難堪。
回到家后,姑娘脾氣依然在線,覺得他丟了自己的面子,兩人大吵之后說出了那句不然就離婚呀,然后生氣地摔門而出。
等姑娘第二天到了民政局門口時,才發現男人早已等待在那里,還帶了她最愛吃的早餐,這時兩人相視一笑,然后開心地吃飯逛街。
夫妻間情緒崩潰說些傷人的話在所難免,我們可以生氣、也可以吵架,但只要還在愛對方,便能無所畏懼。
感情最怕的不是爭吵,而是輕易地就要在爭吵中放棄對方。
在感情中,不光離婚需要冷靜,其實結婚更需要。
很多人為愛閃婚,卻在閃婚中又閃離,過著一段不幸福的婚姻關系。
就像網紅韓安冉和小豬先生的婚姻。
相比于甜蜜,在他們的婚姻中,我們能看到的更多的是對婚姻的不負責任。
他們看似辦一場盛大的婚禮,卻在婚姻中直播帶貨,這是對婚姻最大的不尊重;
他們為了孩子結婚,卻又不顧孩子的未來,造成了一場盛大的離婚鬧劇;
他們在直播中互相辱罵,不給對方留一點情面,指責對方在婚姻中的不忠誠;
明明遭到家長反對,卻還是拼命結婚,最后在直播間里撕破臉,讓外人看了笑話,
明明踏入了是幸福代名詞的婚姻,卻被他們過成了一片狼藉。
莎士比亞曾經說過:草率婚姻少美滿。
婚姻不是兒戲,它一定是非常莊嚴的事情,我們要對婚姻存有敬畏之心。
結婚也不是過家家,結婚意味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兩人是要過一輩子的,而不是一陣子。
有人認為,婚姻一旦出現裂痕,間隙只會越來越大,這時候只能快刀斬亂麻,早日在破碎的感情中抽身出來。
但其實,并不是所有的情感都無法彌補,當把小錯變成大錯,才是感情最大的遺憾。
就好像兩人明明很相愛,卻因為生活中一點點的小事看不慣對方,便把這段感情推入了深淵。
朋友小夢曾多次向我抱怨丈夫的不浪漫不溫柔,她說受不了要離婚,最后確實也這么做了。
可就在不久后便哭著問我:“要怎么做才能重新挽回這段婚姻?”
歸其原因,不過就是在分開后才發現,那個曾經自己口中不浪漫不溫柔的丈夫是真的愛自己。
也許是下班回到家看到自己亂糟糟的屋子,才想起曾經從不用自己動手便整潔的屋子;
也許是在第21次點外賣的時候,才忽然想起原來有那么一個人一直在照顧著自己的胃;
也許是在第101次回家忘帶鑰匙后,才想起那個隨叫隨到沒有任何抱怨的男人從不會留下自己孤身一人;
他不會說浪漫的情話,卻把浪漫都放在生活的點點滴滴中,可她在離婚后才幡然醒悟。
這時我們才發現,因一時沖動便離婚是婚姻中最大的悲哀。
沒有什么無法挽回的婚姻,有的只是不顧感情只知道沖動的心。
曾經在知乎上看過這樣一個問題:“你身邊的人都是因為哪些原因離婚的?”
有人說,自己父母因為空調溫度合不來,最后在我很小的時候離婚了;
有人說,是因為過年回誰家吵得不可開交,最終離婚了;
也有人說,是因為和丈夫聊影視劇情聊不到一起最后離婚了;
不難看出,因為一點小事就沖動離婚已經變成了當代人的常態。
明明是可以解決的小事,卻用離婚來懲罰對方,這樣的代價未免也太大。
婚姻應該是兩人攜手一輩子對抗孤獨,而不是隨便可以放棄的一紙合約。
千萬別讓你的沖動輕易丟掉了你們的愛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