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張雅 石晶 朱琦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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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半房產贈與新婚妻子
不到兩個月收到離婚訴狀
今年60多歲的李先生單身多年,2019年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劉女士,通過 半年相處,兩人領了結婚證 。
婚后沒幾天,兩人簽訂了一份協議, 李先生將自己房產一半的份額贈與劉女士。 此后,兩人很快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 也就是說, 原本屬于李先生婚前財產的房產,現在成了夫妻共同財產,并約定了一人一半份額。
本以為這樣兩人就能長久地過下去,令李先生沒想到的是, 辦完產權變更登記后還不到兩個月時間,劉女士就從家里搬走了,并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分割房產。
對此,北京市煒衡(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斌表示,當初簽訂協議以及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都是李先生配合完成, 也就是說李先生是愿意贈與對方的 。 從物權法上來說,如果李先生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要求撤銷贈與,還有可能挽回。 而目前房屋產權登記已經變更,想要撤銷贈與的可能性非常小。 因此如果女方堅持要離婚,李先生很有可能將面臨房產分割的問題。
真心塞!!
可憐小編工作忙到沒空處對象!
花花不足666還要被罰錢!
同情小編的都來點朵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