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上
一條關于運城市區機動車尾號限行的謠言
在微信群朋友圈中廣泛傳播
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說的是有模有樣、有板有眼
引起了廣大市民的關注
和廣~泛~轉~發
“
該謠言稱:運城市鹽湖及運開區域將于每日7:00至22:00進行限行。
”
對此,運城市、區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相關部門展開偵查。
11月15日下午15時許,鹽湖公安分局將散布謠言的違法行為人景某傳喚到派出所。
經查,景某(男,25歲,鹽湖區人),于11月14日晚18時許復制運城市人民政府去年發布的車輛限行信息,將發布日期進行編輯后在其朋友圈發表并迅速傳播,景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景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無論這些散布謠言的人目的是
為了博取眼球、引起關注或者增加粉絲量
在此
運城公安鄭重的警告
利用網絡散布謠言的人
這么做是
違法的!違法的!!違法的?。?!
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規定: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社交媒體等網絡非法外之地,利用其蓄意歪曲事實、故意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行為造成較大危害的,警方將依法進行查處,希望廣大網民不信謠、不傳謠。
希望小伙伴們
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