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美國以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和生化武器為借口,直接在聯(lián)合國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繞開聯(lián)合國,發(fā)動伊拉克戰(zhàn)爭,并不到1個月就打到了巴格達。并且很快擊斃烏代和庫賽,活捉薩達姆。而薩達姆被推翻后,美國并沒有找到所謂的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
因此,只能審判薩達姆,以轉(zhuǎn)移世界視線,將薩達姆定義為伊拉克的獨裁者,暴君和殺人不眨眼的魔王。為此,組織了法庭來審判薩達姆,最后薩達姆毫無意外的被以反人類罪判處死刑。而這也是美國幾次更換主審法官的結(jié)果,而其中一位法官被更換的理由更是奇葩,只因說了句被認為“大逆不道”的話。
在這前后持續(xù)長達3年時間,美國處心積慮的找了薩達姆的死敵,庫爾德人,還有什葉派穆斯林來審判薩達姆。從法官,到檢察官,到證人,甚至是行刑人員都是薩達姆的死對頭,可謂是必須要搞死薩達姆的陣勢。而且,為此,先后更換了三次主審法官,他們分別是阿卜杜拉·阿米爾,穆罕默德·馬哈茂德·馬爾萬尼、茲賈爾、阿卜杜勒等四位。
注意
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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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xiàn)代司法程序的公正來說,一般是不允許隨意更換法官的。但是這些法官,往往都是因為一些奇葩的理由被辭退或者撤換,如第二位穆罕默德·馬哈茂德·馬爾萬尼被認為是無能,在法庭上被薩達姆問的啞口無言,最后被辭退。第三位茲賈爾更是因為有點同情薩達姆,不愿意判處薩達姆死刑,也被辭退。
最后換上了薩達姆的死敵,其上臺后立刻就以反人類罪判處薩達姆死刑。而這其中最冤的法官是第一位阿卜杜拉·阿米爾,據(jù)說還沒開始正式審理,只不過在整理薩達姆材料的時候,嘟囔了一句“總統(tǒng)薩達姆”。很多人肯定說了,整理材料說總統(tǒng)薩達姆有什么問題呢?而且在法律還沒判罪之前,薩達姆是無罪的,而且他是總統(tǒng),伊拉克總統(tǒng),沒有任何問題啊。
但是,美國人不這么認為,薩達姆那是暴君,獨裁者,怎么能叫總統(tǒng)呢!這不是大逆不道就是對薩達姆有私心,因此,直接就給擼下去了,也是悲催啊。而美國此舉,其實就是一個目的,要最快速的,堅決的將薩達姆送上斷頭臺,任何同情,模糊不清,或者有任何幫助薩達姆苗頭的人那是不能用的。
因此,就是在薩達姆執(zhí)行死刑的時候,美國安排的都是薩達姆的死敵,都是其恨之入骨的。所以,薩達姆即使被殺后,尸體也受到了虐待和侮辱,這一切也都是美國所想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