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嚇人哦,一把菜刀從樓上飛下來。”
11月15日8時許,
成都青羊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稱,
在小南街某小區
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
而這次從天而降的,是一把菜刀。
接警后,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在該小區門口公交站臺旁,發現銀色菜刀一把,現場無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經過2個多小時的摸排走訪,民警在該小區10樓一間住宅內將嫌疑人周某燕(女,30歲,江蘇人)抓獲。
原來,周某燕醉酒后因瑣事與男友發生爭吵,為泄憤她沖進廚房,隨手拿起一把菜刀扔出了窗外。
目前,周某燕已被青羊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了解,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提出16條具體措施,公布高空拋物、墜物造成嚴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向高空拋物說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