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月9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2016年以來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情況,要求各級法院統籌刑事、行政、民事三種責任方式,嚴厲打擊向長江干支流偷排、直排污染物犯罪。
最高法要求,長江經濟帶各級法院要緊緊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目標,綜合運用刑事、行政、民事三種責任方式,推動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江必新:注重發揮刑事審判的震懾和教育功能。圍繞沿江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這條主線,對企業向長江干支流偷排、直排污染物,跨省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以及非法采礦等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安全和生命健康的污染環境犯罪行為,依法加大打擊力度。
江必新表示,要注重發揮行政審判的預防和監督功能。依法妥善審理因長江岸線整治以及設立國家公園統一環境準入和退出等引發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江必新:注重發揮環境資源民事審判的救濟和賠償功能。對于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內,特別是對于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以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區域內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引發的相關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認定合同無效。
最高法要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作用。將對具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大風險的行為納入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