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一則視頻在網上火了。視頻顯示,一輛紅色的寶馬停在路邊,車身全是中國紅。在引擎蓋上,醒目的印著五星紅旗。
當日,記者輾轉聯系到視頻拍攝者——來自黃石的陳先生。他證實視頻的拍攝地點是在湖北黃石的情人路上,“我今天早上拍了這段視頻,隨后就發到了朋友圈,大家看到后意見不一,有的說這是愛國行為,也有說把國旗印在車身上不嚴肅,不應該提倡這種行為”。
該視頻發到網上后,也引起了不少網友的討論。
有網友說:車主出發點是好的,但這樣做違法了。
也有網友說,不是商用也沒侮辱國旗,算不上違法。
還有網友說印了也許不違法,但不能有灰或磕碰劃痕,否則參照國旗有污漬或破損需更換,路況復雜,能保證每天引擎蓋完好無灰嗎?
那么,將五星紅旗印在車身是否符合國旗使用規范呢?
記者聯系到了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律師曹紅玲,她解釋,國旗代表國家的尊嚴,每個公民及組織使用國旗,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使用國旗。
《國旗法》第17條規定:“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國旗法》第18條規定:“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于私人喪事活動。”
《國旗法》第19條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這種情況的車輛是否能夠正常上路行駛?
武漢市江漢區交通大隊董冠男警官16日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7條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他解釋,像黃石寶馬這種情況,達不到違法情節,夠不上處罰標準,但做法也不可取。一是在行車過程中容易分散其他司機和行人的注意力,具有安全隱患;二是車輛難免會有磕碰刮傷的可能,把國旗印在車身不是特別嚴肅。
(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李玉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