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獨生女,我家里的條件雖然算不上大富大貴,但是也算是小康之家。從小到大,我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只要他們的經濟條件允許,我的每一個要求都被父母滿足了。唯獨在結婚這件事上,我和父母發生了很大的矛盾。
我男朋友不是本地人,老家在北方一個偏遠的小鎮上。男朋友的爸媽在鎮上開了一個小超市,這樣的家庭環境我爸媽覺得配不上我們家。但是我當時覺得男朋友是研究生畢業,人還長的高大帥氣,我說什么都要和他在一起。
我父母看我的態度這么堅決,于是只能答應了我們倆的事。我男朋友是一個有點大男子主義的人,當時他身上也只有十多萬,根本不夠付房子首付的,他說寧愿租房子也不愿意花我父母的一分錢,我拿出了30多萬跟他說這是從朋友那里借來的。
其實這筆錢是我父母給我的,但是為了男朋友的面子我只能這么說。我們終于買了房子,沒過多久,我們兩個人就結婚了。結婚以后,家里所有的經濟負擔都是老公承擔的。他也確實努力上進,短短兩年時間,工資就翻了兩翻。
老公每個月都會給我錢,讓我還給之前借錢的那個朋友。我要把錢還給父母,他們說什么都不愿意拿。我每個月還是雷打不動的給我父母轉兩千塊錢,雖然不多但是夠他們老兩口吃飯了。
沒想到老公居然在我的賬單上發現了我每個月都給父母轉錢,他當時特別生氣,說既然你給你父母錢,那你也要給我媽錢。我聽了老公的話,氣的渾身發抖。我說我們結婚到現在你媽可是一分錢都沒出,我們當初買房子的錢可都是我爸媽出的。他聽了我的話一下傻了,從那以后我再給我父母賺錢,他再也沒話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