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翠翠,今年二十八歲。五年前我和丈夫經過媒人介紹認識,丈夫給我的第一印象很好,他樣貌帥氣,說話幽默風趣,唯一的不足就是個子有點低。不過,我并不在乎他的那點不足,因為我之前很挑剔,已經失去了很多次戀愛的機會,所以我不想再失去這次機會。我很相信一見鐘情,所以我很直接地向他表達了我的想法,幸運的是他對我同樣很有好感,那次見面后,我們便默認了關系,正式發展為男女朋友。
然而,當我們剛開始相處后不久,我的父母卻提出要我和他分手。他們給我的理由很簡單,丈夫家庭條件不好,而且家里還有兩個結婚不久的哥哥。我當然能夠理解父母的苦心,我很清楚在我們農村家里有三個兒子是什么概念。但在愛情面前,我幾乎失去了理智,我不顧父母的反對,依舊堅持和他相處在一起。
大概持續了將近兩年,父母終于做出了妥協,他們和婆家商一同給我們辦了場熱鬧的婚禮。因為婆家的條件原因,在院子里我們根本住不開,所以結婚后我們便去了縣城里租房打工生活。剛結婚后的那段日子是我過得最辛苦的,婆家只給了我兩萬元的彩禮,而丈夫的工資又必須要補貼婆家花銷,所以那點錢只夠我們苦苦堅持了一年。
從第二年開始,我們就開始過上了有這頓沒下頓的生活。也是因為手里沒錢,所以我們一直沒有要孩子。生活的窘迫讓我的脾氣越來越差,我為了讓手里留點錢,克制著丈夫不讓他給婆家人補貼。事實證明,我的做法是對的,從我管錢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我們的手里的錢便漸漸有了結余。
而自從我們不再給婆家補貼錢后,丈夫的兩個哥哥也都像我們一樣帶著家人出來打工賺錢了。很顯然,在城里打工要比種地容易賺錢的多。短短一年不到,我的兩個大伯子也都有了穩定的收入。事后他們三兄弟為了照顧家里年邁的婆婆,決定每個月拿出五百元來給婆婆當做生活費。
我當時覺得他們的安排很公平,所以并沒有反對。事后沒多久,我便懷孕了,我本來以為婆婆會第一時間過來照顧我,可讓我意外的是,直到我生孩子的前一天,她才趕了過來。雖然我當時心里有氣,但我并沒有發作,畢竟她已經過來了,我以后還需要她的照顧。之前我的兩個妯娌坐月子,婆婆都從頭到尾照顧過她們,而我同樣是兒媳,她自然也會全心照顧我。
然而,事實卻讓我實在無法接受。婆婆只照顧了我不到兩個月便離開了,她說農田里需要收糧食。我自然沒有再挽留她,而且我的內心早就盼著她早點離開,因為她在的這兩個月,我過得一點都不舒心。她沒有做過一頓合我胃口的飯菜,而且她從不主動照顧我,每次都是我開口叫她,她才過來幫我忙。我早就懷疑她就是不喜歡我,同樣都是兒媳,她對待我的兩個嫂子就那么熱情,對我卻如此冷漠。
就在前段時間,我已經出了月子,而且我也想好了,之前我們每月都給她五百元,我覺得有點不值得。她既然不能把我當成兒媳一樣對待,我自然不需要再給她生活費。另外我打算找她要回那筆錢,因為她的做法實在讓我無法接受。我這樣做你們會支持嗎?
(圖源網絡,圖文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