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爭中,子彈作為重要的戰略材料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各種槍支都必須依靠發射的子彈來致命。也就是說,子彈的數量決定了戰斗力,現在的槍支基本上甚至是一些步槍,甚至射速都達到每分鐘數百發。但是,我們的士兵只能帶150枚。各位網友可能會問,一百五十枚真的夠用嗎?讓我們看看是怎么回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各國士兵攜帶的炸彈數量不是很大,因為當時的槍支沒有現在的先進,即使槍支更少,性能也不是很穩定。當時,德國士兵進行了大約10次五發射擊。這本雜志是50或60的子彈,美軍大約是60或70,可以看出,士兵的60子彈已經非常有用。
隨著槍支的快速發展,特別是1947年AK47的問世,對攜帶炸彈的士兵人數的要求已提高到更高的水平。由于AK47和其他類型的突擊炮射擊速度快,因此需要更多的彈藥支持。當時,美國士兵攜帶的炸彈數量約為150發。由于炸彈過多會影響士兵的靈活性并大大降低戰斗力,因此炸彈的數量不會盡可能多。
我們的士兵像美國一樣,每人攜帶150發炸彈。經驗豐富的退伍軍人說,戰爭期間150發子彈非常有用。如果不是火力限制,士兵很少會扣動扳機。釋放基本上是單發,因為單發命中率更高,即使一直扣動士兵也負擔不起,所以150發子彈就足夠了。有些新兵會因緊張等因素而一直扣扳機和其他因素觸發,所以150發子彈絕對是不夠的,更不用說150發子彈了,甚至再來150發子彈是不夠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士兵們他們經常練習的話就不會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