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交部領事司司長崔安民在年度領事工作媒體吹風會上介紹,為全面提升領事服務質量,各駐外使領館將于今年2月1日起實施更多的便民舉措。
一是實現護照“全球通辦”,并進一步簡化海外中國公民換補發護照時需提交的申請材料;二是取消對海外中國公民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后申請補發護照的部分限制條件。
出國最怕的就是護照遺失了,在國外沒有了護照這張“身份證”幾乎寸步難行,出行會大受影響,甚至無法回國。
以往出國短期旅行,如果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等情況,駐外使領館一般為其回國頒發旅行證。旅行證是一種替代護照使用的臨時證件,原則上在結束該國行程后你只能持旅行證回國,而不能在跨國旅行時使用,也就是說后面如果還有其他國家的行程,就都泡湯了。
但在2月1日之后,在海外補辦/換發護照的部分限制會取消,接下來小U為大家具體解讀下這次的便民舉措:
01
實現護照全球通辦
以前:
辦理護照的補發、換發,必須要申請人本人當面辦理。如果你正在別國或其他地區出差、旅行,也只能緊急趕回證件所顯示的居住地轄區中領館辦理護照。
自2020年2月1日起:
海外中國公民可向中國任何駐外使領館申請護照換補發。
02
申請材料簡化
以前:
海外中國公民換發護照需要提供申請表、照片、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在其他國家的居留證件或簽證原件和復印件、個人情況說明。
補發護照則需要提供申請表、照片、原護照復印件或其他證明申請人中國國籍和身份的材料、在其他國家的居留證件或簽證原件和復印件、個人情況說明。
自2020年2月1日起:
海外中國公民換發護照僅需提供原護照、國籍狀況聲明書、照片和申請表;補發護照另提供遺失或損毀情況說明即可。
03
取消部分限制
以前:
以往在國外停留不超過180天的中國公民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等情況時,駐外使領館一般只為其頒發旅行證而非護照。
自2020年2月1日起:
不再把在國外停留滿180天作為補發護照的限制條件。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的中國公民,只要時間允許能等待新護照的制作和郵寄,駐外使領館可以應其要求為其補發護照。
近幾年,我們的小紅本含金量越來越高,同時關于出入境的便民舉措也是越來越多。除了這次的護照全球通辦政策之外,小U再給大家安利兩個很好用的小程序~
1. “外交部12308”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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