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古塔位于黑龍江海林市,在清朝初期有很多犯人被流放至此,大家對這個地方也是非常恐懼,有文人認為此處比“黃泉路”還要可怕。事實真是如此嗎?我認為未必!
清朝的寧古塔流放
在清朝,流放刑是一種低于死刑的刑罰,這種刑罰通常還會附帶著一些肉刑,比如刺字、杖笞等等。
我們看《水滸傳》可以了解到,被流放的犯人必須要在臉上刺字,宋江就是為自己臉上的字郁悶了一輩子。清朝同樣保留了流放犯人刺字的刑罰,但這只是針對普通的男性漢人,如果犯人是官員、旗人或者婦人則允許不用在臉上刺字。
古代犯人被流放的地點一般都是荒涼之地,要么是充滿煙瘴的西南,要么是蠻荒的海南,要么是充滿苦寒的東北。清朝初期的時候,東西部的寧古塔就是最主要的流放地,后來由于清政府對西部開辟之后,伊梨、烏魯木齊等地也成為了流放地,乾隆時期,紀曉嵐就曾被流放到新疆昌吉。
寧古塔作為流放地之一,生存環境自然不會很好,但也不是完全不能生存。明朝末年的兵部尚書張縉彥降清后,又在順治十七年因為“文字獄”被流放寧古塔。作為流放的官員,他并沒有像唐朝李德裕那樣,表現出“生度鬼門關”的心情,而是在寧古塔與吳兆騫、方拱乾等人喝酒吟詩,游山玩水,還成立了“七子詩會”,這種心態與蘇東坡有得一比啊!
官員流放如此,那么普通百姓被流放到寧古塔是否生不如死呢?其實我們從清朝發生的一件大案可以看出,流放并不是“極刑”。
清朝對于流放的犯人實行“親屬同遣制”,《大清律》規定:“凡犯流者,妻妾從之,父祖子孫欲隨者,聽。”
這里的意思是,凡是流放的犯人,他的妻子和妾必須要一起去,他的父母長輩和子女孫輩如果有愿意跟隨的,允許同去。其實這是為了讓犯人可以在流放地安心服刑的一種手段。但也是因為這個制度,在清朝乾隆年間發生了一起流放犯人造反的大案。
1768年,也就是乾隆三十三年,昌吉的流放犯人發生了叛亂,他們殺了看守的官員,攻占了昌吉城,還準備要攻打烏魯木齊,結果在紅山嘴要隘處被鎮壓下來。這個事件正好被紀曉嵐看到,因為當時他也是被流放到了昌吉。
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記錄了這一事件,其起因是因為那天正好是中秋夜,為了犒勞流放的犯人,屯守的官兵在山坡上擺下酒菜,男男女女坐在一起吃喝。酒席宴前有一官兵喝醉了,要逼迫流犯的妻子為他們唱歌助興,結果引起流犯們的不滿,場面頓時失控!
這個案件發生后,乾隆非常憤怒,下令將叛亂的賊首凌遲處死,其余者都被斬首。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守官兵只是讓婦人唱歌就遭到反抗殺害,如果說流放地是人間地獄,那么這些叛亂的犯人又哪來反抗的勇氣和能力?
結束語
寧古塔到底有多可怕主要還是看犯人自己的心態,流放本來就是一種懲罰,如果犯罪后還希望流放到舒適的地方,那刑罰就失去了意義。
蘇東坡一生多次被貶,他被流放到廣東惠州的時候寫下“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把眾人眼中的蠻荒地當成是自己理想居所;他被流放到海南的時候,寫下了“九死南荒吾不恨,茲游奇絕冠平生”的詩句,也反映出蘇東坡樂觀的心態。
因此,清朝官員被流放至寧古塔并非是走向“黃泉路”,這就是對犯罪行為的一種懲罰。有人說犯人聽到流放寧古塔的判決后寧愿尋死,那是不可能的!螻蟻尚且偷生,能夠活著沒人愿意去死。對此大家怎么看?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