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的專利官司一直以來都不少,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這不,三年半前加州理工將蘋果和博通告上法庭,原因是iPhone所用的博通芯片侵犯了總共四項數據傳輸專利。
現在官司終于有了初步的結果,蘋果和博通被判需賠償總共11億美元。在這里面,蘋果占大頭需要支付約8.38億。這個數字是以每臺手機差不多1.4美金,侵權總數共5.98億臺的標準來計算得出。
收到裁決后蘋果已經決定上訴。這完全在意料之中,因為他們過去就曾表態稱自己處于供應鏈的“下游”,只是單純購買博通的芯片而非自己開發。不過在法律上撇清關系的同時,蘋果倒是也沒有放緩跟博通新的合作。兩家公司上周才剛剛簽訂了一份價值150億美元的芯片協議,而其涉及的產品包含未來的 iPhone 和更多其它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