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農村人,因為家里條件不好,所以剛一成年就被爸媽打發出來掙錢。否則的話,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時,家里連給我娶媳婦的錢都拿不出來。
剛進城的時候我連北都找不到,更沒有認識的親戚朋友。為了填飽肚子,我只能去建筑工地上搬磚。不過這份工作掙的錢多,每個月都能領到五六千。
我跟著工程隊埋頭苦干了五六年,手里攢了一筆可觀的存款,便在城里買了套房子。之后,開始有人給我介紹對象,我想著自己也到了結婚的年紀,便加入了相親大軍。
折騰了小半年,我認識了城里的老婆。她是個離過婚的女人,還有一個三歲的兒子跟前夫生活。很多人都說我不應該找她,我也不想找她,可是現在的城里姑娘眼睛都長在頭頂上,根本不會看我!
我們相處了一年半,覺得各方面條件都合適,便正兒八經的商量起結婚得事情。起初我爸媽還有點不愿意,老婆表示不要彩禮,還陪嫁一輛小車之后,他們才勉強同意了這門婚事。
之后,我們按部就班的領證結婚、籌備婚禮,在三個月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老婆是個很賢惠的女人,結婚之后把我的生活照顧的很好,家里也收拾的井井有條。唯一有一件事,讓我心里十分疑惑,那就是她每次去看孩子,都洗三回澡。出于好奇,我跟蹤了一回,結果如遭雷擊!
萬萬沒有想到,老婆的孩子竟然住在醫院的重癥監護室里,她出門之前洗三回澡根本不算什么,要想見到孩子,還要全身消毒,換一身無菌服!看到這一幕,我如遭雷擊,沒想到表面冷靜的老婆內心竟然藏著如此大的痛苦。
琢磨了一番后,我把自己的工資卡和積蓄全都交給了老婆。我想跟她一起面對生活中的困難,既然我們結了婚,那她的兒子就是我的兒子,我理應盡到做父親的義務。有一部分親戚朋友罵我傻,大家覺得呢,我做的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