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禮記》記載:“刑人于市,與眾棄之。”
棄市即是在人眾集聚的鬧市里,對犯人執行死刑,以示為大眾所棄的刑罰,古代大多數死刑都是砍頭。
古代職業選擇較少,有一種職業十分尷尬
古時候的職業選擇實際上是很少的,加之在歷史上,曾經有著嚴格的戶籍匠籍制度,貴族與平民的差距也就越來越大。不過,隨著隋朝科舉制度興起以及民間私營經濟的出現,普通百姓的職業選擇也開始多了起來,商賈小販與農民鐵業等等職業興盛不衰。
然而,這些都算是正面的職業,也有一些職業是為人所詬病和唾棄的,甚至可以說是“見不得光”的,就比如盜墓賊以及飛賊等等。但是這篇文章要講的,并不是盜墓之類,也不是商賈之類,而是處于兩者之間的“尷尬”職業——劊子手。
劊子手的職業生涯中,雖然在大家看來有傷天理,但是每個職業都是需要有人做的,做劊子手也是有其優勢的,那就是工資很高,畢竟這種事情常人都不敢做的。
古代對劊子手要求很高,但收入非常可觀
在刑場上,對于劊子手的要求是很高的,要盡量做到一刀便結束過程,否則的話不僅會影響行刑的步驟,而且會讓犯人的家屬感到不適。因此,劊子手在下刀前,會把刀磨得十分鋒利,并且在午時之時,通常會喝一大碗烈酒給自己壯膽。
劊子手每殺一顆頭,都會有利潤可觀的收入,如果劊子手的技藝再高超一點的話,就可以賺兩份錢。這是因為除了官府會給酬勞外,有時還可以撈些外快,經常會有一些富有的囚犯,想要給自己留個全尸。
于是其家里人就會偷偷的花錢,給劊子手一些酬勞,讓他給犯人留個全尸。而這也就考驗了一個劊子手的技術高低了,在劊子手行刑的時候,要讓人看起來腦袋和身子是分離的,但兩者之間,其實是還有一層皮相連在一起。
而在清朝晚期,劊子手工資達到了一個制高點。當時的劊子手除了基本工資之外,還有績效考核,每砍了一顆人頭,就會得到4個銀元的補助,而在當時,一個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也就在在10個銀元左右,而且如果再算上灰色收入的話,那么劊子手無疑是當時的高收入群體。
劊子手賺陰錢,多數孤獨終老
劊子手的報酬雖高,但賺的是陰錢,因此身上的晦氣重。在加上古代百姓都對神明十分信仰,所以手上沾滿鮮血的劊子手很難娶妻。即便是在男權社會的背景下,也有終身未娶的情況出現。
在古代眾多的劊子手中,在清朝的一位“劊子手”尤為出名,他就是清朝的最后一位劊子手——鄧海山。據說鄧海山的技術非常好,不管是官府的還是犯人本人,都想找他砍頭。
畢竟不論在任何時間任何行業,只要是技術好的人都是受到大家的歡迎的。所以鄧海山的一生中,砍了足足300多顆人頭。
在鄧海山剛入行的時候,其師傅就曾告誡過他:劊子手這一行業,不能一直做下去,砍夠99顆人頭,就必須收手,不然的話就會遭報應。因為在劊子手這個行業中一直流傳著,“殺人過百,斷子絕孫”的說法,但是鄧海山卻不以為意。
據《六法全書》記載,1932年,國民政府確立“死刑用槍斃”,于是劊子手這個職業就消失了。
失業后的鄧海山,身邊也沒有什么朋友,周邊人也都認為他是個罪孽深重的人而遠離他。真的如他師傅說的一樣,因為鄧海山的破戒而遭到了報應,他一生都沒有娶妻生子,晚年不僅沒有經濟來源的他,晚上還經常做噩夢,最終一個人孤獨終老而亡。而其他的退休的劊子手也大多是這樣的情況。
劊子手雖不是想要殺人,但卻難被理解
劊子手殺人,原本只是執行上級命令,罪不在他,可是在古代人們的眼里,劊子手的罪孽是深重的,因為有許多生命在他們的刀下消失殆盡,所以人們都對劊子手的唯恐避之不及。
久而久之,大家都覺得劊子手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并且從迷信角度上來講,劊子手由于殺人太多,會有損陰德,會受到上天的懲罰。
所以在古代,劊子手是很難娶到媳婦的,而且人們都覺得,正常的人都不應該去干這種事,因此劊子手從存在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受到人們的唾棄。
并且,每當這個職業有新人報道時,都要跪拜祖師爺并為其配上一把好刀,讓其做好不娶妻生子,或者是斷子絕孫的準備。
小結
每個職業都需要有人去做,不過在封建思想比較濃厚的古代,作為一個手上沾滿鮮血的人,就算做你刀下鬼的人都是罪大惡極的人,但是殺了人總歸會讓人感到害怕,當街坊鄰居或者還好。
但是做同床共枕的夫妻的話,未免會讓人夜不能寐,因此,在古代劊子手沒有娶妻生子,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一件事了。
參考資料:《六法全書》、《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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