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年(宋高宗天眷十年)金國向偏安的南宋政權發起了全面的進攻,以岳飛、韓世忠為代表南宋將領帶領軍隊奮起抗擊,終于將入侵的金國軍隊擊退。岳飛率領岳家軍,在這次反擊戰中取得輝煌戰果。不但將金軍擊退,還乘勝收復了中原的蔡州、潁昌(今河南許昌)、鄭州、洛陽等地,但在宋高宗12道金牌的嚴厲催促下,岳家軍無奈只好放棄,已經恢復的中原各大城市,班師回到原來駐地鄂州。
岳家軍回到鄂州后發生了一件事件,使處置事務果斷堅決的岳飛,在一段時間里遲疑猶豫地未能處理好此事,后來在參謀薛弼建議下才最終做出處理決定。事件詳情是這樣:岳家軍出征中原班師回到鄂州后,軍中有一位將領叫賀舍人,發現自己的妻子和當地寺廟里的一個和尚進行私通,于是賀舍人就將此事上報岳飛,請求岳飛為自己主持公道。
于是岳飛就將這一對男女傳喚到中軍駐地,對這對男女進行了詳細的盤問,岳飛對這兩個男女的供狀感到大吃一驚:當地寺廟基本上每一位和尚都私通了一位姘婦,而這些和尚的姘婦都是岳家軍將校的家眷,這可是事關岳家軍穩定軍心的大事。岳飛于是和參謀薛弼秘密商議:“軍中將校為國家在前方拼命作戰,后方家庭卻后院失火,如果不嚴肅處理,深感對不起軍中諸位將領。但是如果向唐代柳公綽一樣,將犯通奸罪的男女一起沉江溺斃,卻有感覺處理的太殘忍于心不安,怎么處理才好呢?”薛弼說:“告發妻子通奸的只有賀舍人,那些供出那些行奸的婦女卻很難得到證實,很有可能是這對男女為掩蓋自己的丑行,減輕罪責編造出來的。”
岳飛仔細看過供狀后,覺得供詞不可能全部是編造出來的,供狀出的婦女總不能全部不過問。看見岳飛猶豫的神情,薛弼又說道:“現在正是戰亂時期,軍中的將領妻室大多不是明媒正娶來的,都是戰亂中促合而成的夫妻,將領們能在戰亂時期成家非常不容易。如果將牽涉進來的婦女全部進行治罪,夫妻原來感情好的將領,就會埋怨你破壞了家庭和睦。那些要面子的將領,肯定也會埋怨將他的家丑曝光在眾人面前。這樣大人統領的三軍必定軍心動搖,這怎么能算對得起眾將呢?”
岳飛采納了薛弼意見,將此事秘而不宣,安排自己的夫人將此事牽涉的婦女,逐一請到家中閑聊。這才發現牽涉此事的婦女都已過中年,不是賣弄風情的年紀,于是全部都沒有追究。只是把賀舍人的妻子與和尚按律治罪,但是不久后賀舍人就因懊悔此事而死。岳飛知道后專門向薛弼表示感謝說:“要不是你的話,我我處理這件事要得罪不知道多少人。”
后來薛弼的兒子將這件事情記錄在《先大夫行狀》這篇文稿中,后來又被收入薛季宣編撰的《浪語集》第三十三卷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