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結婚時,我知道他們的家庭條件很好。我的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我結婚第二年就懷孕了。當我懷孕的時候,我的婆婆告訴我,她太忙了,不能照顧我,因為他的家人離我很遠。我只能讓媽媽來照顧我。婆婆說:你媽媽在家照顧,我就把自己的退休工資卡交給你保管,每個月有6000元的退休養老金,都讓你來管。我想,他們人來不了,給們錢也挺好的。
不管怎樣,我在照顧孩子的時候不能去上班。所以對婆婆的工資卡很放心。也沒有花過,想在緊急的時候可以用一下,通常都用的我的工資卡。
有一天老公出差去了,孩子突然發起了高燒,我趕緊去醫院,但繳費時發現我的卡余額不足,就用婆婆給我的那張工資卡,本來想拿這些錢出來支付醫療費用,但顯示余額不夠,只有6000,我一下子傻住了。婆婆說把工資卡放在我身邊,原來只是做樣子而已,里面根本沒有工錢,只是一張空卡而已。你覺得我該怎么跟她說?婆婆給錯卡了,還是故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