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俊慧 校對/陳莉
“合計7.65億美元”。
2020年2月15日,就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Motorola Solutions, Inc.)在美國起訴海能達(全稱: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美國相關公司竊取雙向無線電技術方面商業機密的指控一案,伊利諾伊州法院陪審團作出裁決。
伊利諾伊州法院陪審團認為,海能達侵犯了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一項或多項商業秘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支付損害賠償3.46億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9億美元,合計7.6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2.71億元)。
雖然陪審團裁決結果并非一審判決,但是,基于美國司法審判中陪審團制度,陪審團裁決對法官或法院作出最后的判決具有重要的參考或指引作用。
因此,對于海能達來說,這個案件的階段性進展對其確實不利。
而回到案件本身,在美國類似的侵犯商業秘密糾紛中,目前陪審團的裁決金額是否明顯“過高”?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為何對海能達在全球范圍內“圍追堵截”?
他山之石:Oculus VR因侵犯商業秘密被判需賠5億美元
2014年5月,在Facebook宣布收購Oculus VR不到2個月時間,ZeniMax Media起訴稱Oculus VR涉嫌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研發了包括Rift頭顯在內的虛擬現實系統,并提出高達30億美元的索賠額。
2017年2月1日,德克薩斯州達拉斯地區法院陪審團認定,Oculus VR使用的計算機代碼侵犯了ZeniMax Media的版權,此外,Oculus VR還違反了與ZeniMax Media簽署的保密協議以及不當使用了ZeniMax Media的商標。
因此,德克薩斯州達拉斯地區法院陪審團裁定,Oculus VR須支付5億美元給ZeniMax Media。
同樣是涉及商業秘密保護,ZeniMax Media訴Oculus VR一案中,陪審團給出的賠償額建議為5億美元。
而在摩托羅拉公司訴海能達一案中,陪審團給出的賠償額建議為3.46億美元,附加懲罰性賠償4.19億美元,合計7.65億美元。
可以看到,單純從侵犯商業秘密賠償額度來看,摩托羅拉訴海能達一案,陪審團裁決尚在合理區間范圍內。
而從海能達可能需要承擔的賠償義務來看,不論是賠償金額,還是支付時間,依舊存在眾多不確定性。
最具參考的案例,莫過于蘋果與三星間的世紀專利大戰。
雙方之間的專利訴訟糾紛,前后歷時五年,最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原審給三星確定的5.48億美元賠償義務。
2011年4月,蘋果公司在加州圣何塞聯邦法院發起對三星系列產品外觀設計侵權的專利訴訟。
在陪審團裁決環節,陪審團認定三星侵犯蘋果專利,并建議法官判處三星賠償蘋果10.5億美元。
2012年,法院對蘋果訴三星外觀設計侵權一案作出正式判決時,并判決三星需要向蘋果賠償9.3億美元。
2015年5月,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裁定稱,正如法庭之前所裁決,三星侵犯了蘋果的設計和功能專利,但并未侵犯蘋果的“商業外觀”(trade dress)專利。
隨后,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要求三星向蘋果賠償5.48億美元。
原因探析: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圍追堵截海能達為哪般?
目前,海能達和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是當前全球專網通信市場的重要參與者。
所謂“專網通信”,通俗的說,就是“基于對講機終端形成特定空間或范圍內的專用通信服務”,用專用術語來說,也就是“數字集群通信”(DMR,Digital Mobile Radio)。
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作為專網通信服務市場的重要廠商,持有大量與DMR數字集群通信標準相關的專利和技術。
DMR數字集群通信標準是歐洲通信標準協會(ETSI)為了滿足歐洲各國的中低端專業及商業用戶對移動通信的需要而設計、制訂的開放性標準。
簡單說,海能達與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之間有長期的專利許可合作。
那么,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為何要向海能達“大打出手”,并在全球范圍內圍追堵截呢?
究其根源有二,其一,雙方之間在專網通信服務市場競爭激烈,其二,海能達因雇傭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前員工,給對方留下了“口實”。
在審案件信息顯示,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訴稱,其前雇員是海能達在2008年聘請的三名摩托羅拉工程師之一,他在摩托羅拉工作期間下載了數千份機密文件并攜帶出公司。在此期間,海能達還在摩托羅拉不知情的情況下向這名員工支付薪酬。
而在專網通信服務全球市場競爭中,海能達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牽制作用日漸凸顯。
海能達發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2014年至2019年,其披露的重大項目合同中,2014年和2015年各有1個,2017年有6個,2018年有2個,2019年有11個。
可以看到,2017年和2019年是海能達拿到重大項目合同最多的兩個年份,合計占到85%。
這也就難怪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選擇2017年開始對海能達全面“圍追堵截”了。
在美國市場,2017年3月,以海能達及其美國公司涉嫌專利侵權為由,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分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和美國伊利諾伊州的北部聯邦地區法院提起專利訴訟,涉及7項美國專利。
2017年3月15日,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為由,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將海能達及其美國公司訴至伊利諾伊州法院,2018年8月2日,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向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權侵權的訴訟請求。
在德國市場,2017年4月18日,以海能達德國子公司涉嫌專利侵權為由,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向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中級法院提起專利訴訟。
在澳大利亞市場,2017年7月31日,以海能達德國子公司涉嫌專利侵權為由,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向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聯邦法院提起專利訴訟。
同高通與蘋果之間的專利大戰有異曲同工之妙,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也是在全球范圍內多個國家對海能達提起專利訴訟,其狙擊或攔截海能達的意圖十分明顯。
全面反擊:海能達在中美兩地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提起訴訟
面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在全球各地的“圍追堵截”,海能達并未選擇“坐以待斃”,而是積極應訴和反擊。
在美國市場,海能達先后以專利侵權和反壟斷為由發起反擊。
2017年8月29日,以涉嫌侵權為由,海能達將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訴至美國俄亥俄州北部聯邦地區法院,涉及1項專利。
2017年12月4日,海能達在美國新澤西州聯邦地區法院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提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訴訟。
而在中國市場,海能達也以專利侵權、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為由提起訴訟。
2017年9月14日,海能達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地鐵專網通信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地鐵專網通信市場競爭,并提出高達6000萬元的索賠請求。
2017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公司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起訴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和廣州騰遠通訊設備有限公司專利侵權,共涉及2項中國專利,索賠金額高達5000萬元。
2019年3月25日,海能達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摩托羅拉系統公司在成本優化型專網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侵權行為,并提出7000萬元的索賠請求。
2019年3月25日,海能達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提出了三項請求,包括:
1)請求法院確認原告實施一件美國專利和一件澳大利亞專利的行為,不構成專利侵權。
2)請求法院確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在美國和澳大利亞提起的專利訴訟,違反雙方簽訂的DMR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協議之約定,并判令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立即停止違約行為,撤回上述專利侵權訴訟。
3)請求法院判令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就其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向海能達賠償人民幣5000萬元并承擔其他合理費用和訴訟費用。
糾紛走向:海能達不排除與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達成和解
從目前全球各地訴訟進展來看,海能達相對處于不利地位。
針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起訴海能達的部分案件,已經有了階段性結果,海能達在多數案件中被判構成侵權。
在美國市場,專利侵權糾紛方面,2018年11月16日,ITC作出了最終裁決,裁定海能達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專利號為7,369,869、7,729,701、8,279,991的3個美國專利的部分權利要求侵權,并針對海能達的侵權產品頒布了有限排除令和制止令。
而商業秘密糾紛方面,2020年2月15日,伊利諾伊州法院陪審團認為海能達侵犯了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一項或多項商業秘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支付損害賠償3.46億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9億美元,合計7.65億美元。
在德國市場,2018年7月17日,曼海姆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海能達德國子公司在德國銷售的部分對講機產品的靜噪和噪音抑制功能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的1項德國專利造成侵權。
而海能達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發起的訴訟反擊中,總體進展也不太理想。
在美國市場,海能達提起的相關訴訟依舊在審理中,尚未有結果。
而在國內市場,2019年10月22日,就海能達訴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專利侵權兩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海能達的訴訟請求。
2020年1月,就海能達訴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不構成限定交易行為,也不構成拒絕交易行為。
可以看到,海能達與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之間的糾紛,水面上主要以專利等知識產權糾紛為表征,而水面下則主要是專用通信市場的全球爭奪。
自2012年以來,海能達在專用通信市場領域開始積蓄力量,通過并購等提升了自己的技術實力和市場影響力。
2012年,海能達并購了德國羅德施瓦茨PMR公司,獲得了Tetra系統解決方案技術;2017年完成對賽普樂(Sepura)以及諾賽特(Norsat)的并購,提升了其Tetra產品競爭力,同時借助賽普樂的品牌效應和銷售渠道拓展歐洲和美洲市場,增強歐洲、美洲市場銷售能力。
除去中國市場外,2014年至2019年,海能達在包括智利、荷蘭、烏茲別克、菲律賓、安哥拉、巴西、秘魯等在內的北美洲、非洲和歐洲斬獲大量國際訂單,大幅擠壓或分羹了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的市場份額。
從雙方的糾紛走向來看,由于雙方之間的基礎爭議是專利侵權,不排除雙方未來達成全面的專利許可合作,進而選擇和解方式了結雙方的紛爭。
當然,由于雙方的矛盾根源還是市場份額的爭奪,不排除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將海能達攔截在美國市場之外。
對海能達來說,這恐怕是最不希望看到的結局之一。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及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郵箱:lijunhui0602#163,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