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報稱,因認為電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系、主要情節設置、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大量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火烈鳥》,李某某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該電影出品發行方華夏電影發行有限責任公司、博納影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亞太華影(北京)影業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業(北京)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訴至法院,并索賠300萬元。
《烈火英雄》是一部災難劇情片,由黃曉明、杜江、譚卓主演,于今年8月1日上映。
原告李某某訴稱, 2018年其撰寫的展現真實消防員工作和生活的獨創原著長篇小說作品《火烈鳥》在網上連載。2019年7月份,應文化發展出版社之約,正式出版了紙質長篇小說《烈火無聲》。2019年8月,電影《烈火英雄》在影院熱映,后經其對比發現,電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系、主要情節設置、特殊細節、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內容大量抄襲、剽竊原告作品《火烈鳥》。
原告李某某認為,8家公司出版的電影《烈火英雄》大量抄襲、剽竊其作品,嚴重侵犯了其享有的作品改編權、作品署名權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李某某請求法院判令8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發行電影《烈火英雄》,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博納回應: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今天(11日)中午12時許,博納影業集團在微博就《烈火英雄》因涉抄襲被起訴一事發表聲明。
聲明稱該電影是根據2010年7月16日大連市保稅區輸油管發生爆炸后,廣大消防官兵奮不顧身、撲滅大火的真實英雄事跡改編而成的電影作品,電影2019年8月1日在全國公映后受到好評,而該電影的劇本改編自鮑爾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報告文學《最深的水是淚水》,合法獲得了改編與攝制權授權,公司及相關出品方擁有該作品全部版權。關于網絡傳播該電影侵權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立案的消息,截至聲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南都記者 秦楚喬 蔡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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